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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7 21:40:38

黎智英涉欺诈案|特赦证人周达权称黄伟强负责牌照申请事宜

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及前行政总监黄伟强,涉嫌欺诈科技园公司,容许力高顾问公司使用苹果大楼的违反租契案今于区域法院续审。转为控方特赦证人的前壹传媒营运总裁周达权作供指,黄伟强一直有联系科技园,以第一身处理牌照申请事宜,应对租务限制和牌照申请要求有所了解。

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今申请将周达权和黄伟强商讨申请壹传媒有限公司(骏光街3号)租约牌照事宜的电邮呈堂,证明黄伟强知悉科技园批出牌照的政策和立场。

辩方资深大律师黄佩琪认为此地段与本案地段的牌照政策未必一样,反对呈堂。陈官听毕双方陈词认为科技园就不同地段批出牌照的政策和立场大同小异,故批准呈堂。

特赦证人周达权供称,黄在2018年3月9日发出一封电邮与他讨论活化骏光街3号及牌照申请事情,他指未见过科技园公司的工业邨程序手册。他续指,黄一直与科技园接触处理牌照申请事宜,应该对租务限制和牌照申请要求有所了解。而他在力高负责内勤工作,包括签支票和准备周年申报表等,壹传媒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则处理人事事宜。他指Rosalinda Mendoza(Linda)负责力高的会计工作,他会签发汽车、游艇和的嘉道理道住宅等开支的支票,支票需他、Mark Simon或Dennis Hung两人签名才能生效。

被告74岁黎智英和59岁黄伟强分别被控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和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19日期间,向科技园公司隐瞒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处所并非按1995年10月24日提案计划书、科技园公司与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同日所订的租契协议及于1999年5月25日所订的租契第二附表所指明的用途而使用,并以此意图诈骗而诱使科技园公司没有采取行动执行其在租契下的权利,导致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获得利益,或导致科技园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64岁前壹传媒营运总裁周达权获准从案件分拆,押后至7月21日下午提讯。

法庭记者:陈晓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