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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1 07:09:37

警方没收手机案 民阵代表大状指超出权限

民阵5名成员去年七一游行,被指违反「不反对通知书」及阻差办公被补,当日领头车司机及前北区区议员岑永根就警方事后在未有申请法庭搜令下,没收其三部手机以查阅内里资料提出司法复核,案件今于高院审理。

申请人岑永根的资深大律师潘熙指出,现时的智能手机可储存大量私人资料,亦拥有云端等科技;另从手机中获取的资讯亦无远弗届,警方可从中取得与调查不相关的私人资讯。但允许警方检取证物的《警队条例》第50条却于20多年前订立,认为当时立法局未可想像到现时智能手机的科技,与立法原意有出入。

本案中有关人士陈倩莹的代表资深大律师麦高义则指,警方落案72小时后,才到陈的寓所捡走其手机,已超出有关权力的时限。

另外3名民阵成员包括召集人杨政贤、陈小萍及当日司仪洪晓娴。案件今午续审。

法庭记者:刘玮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