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2015-12-17 13:13:08

陈志云今早判刑 或须狱中过圣诞

商业电台首席智囊陈志云涉于09年任职无綫电视业务总经理时,涉与经理人丛培昆串谋收受11.2万元利益案,两人在区院经过两次审讯后均罪脱,但律政司「锲而不舍」第二度提出上诉,上诉庭早前推翻原审区院法官潘兆童裁决,颁令潘官须改判二人罪成及判刑。陈上周作「终极一击」申请上诉至终院,要求暂缓定罪以图避过判刑,惟即被驳回,意味56岁的陈将如期于今早面对判刑。

基于本案涉及的款项为11万元,根据法例,其最高监禁刑期是7年;另在区院及高院处理的刑事案件,若然被告一旦被判即时入狱,主审法官无权限立刻批准被告保释外出等候上诉,被告须即时收监;若陈被即时监禁的话,他需时向上诉庭申请保释外出等候上诉,但因往后遇上圣诞假期,故陈很大机会将在狱中渡过冬至及圣诞节大除夕。

据悉,陈丛二人均已准备好求情及大量求情信,陈志云则有大批由不同界别的人士撰写的求情信,当中不乏无綫、商台职员以及政界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