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2020-01-07 01:15:27
涉暴動罪升學顧問准赴越公幹
(星島日報報道)《禁蒙面法》生效後翌日,九龍、港島均有市民發起遊行,惟下午時分各區再爆發示威事件,其中二十六人於灣仔被捕,被控一項暴動罪,其中十四人遭加控一項違反禁止蒙面規例罪,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將案件再押後至四月三日以待進一步調查,及索取律政司意見,總裁判官蘇惠德照准。其中一被告謝芷盈為升學教育顧問,她獲准於月底離港到越南工作,其餘提出離港申請的被告則待獲得證明後,以書面形式向法庭申請;另有一被告梁偉楓以物流工作時間為由,申請撤銷宵禁令,但遭法庭拒絕。
控方表示由於被告仍為學生,考慮到三月底至四月初為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控辯雙方商討後申請將案押後至四月三日,其間不反對各人繼續保釋候訊。控方另透露警方已翻看一百六十小時的公開錄像、二十四小時的地方閉路電視片段及七小時警方錄像,但仍需時索取不同政府化驗所的報告,包括涉案兩支雷射筆、從被告身上檢取的通渠水及水槍、六個錫紙包裹的乒乓波等物品。
另外,第四被告梁耀文原需一星期到警署報到四次,昨亦獲准減少報到次數為每周一次。案件編號:西九龍刑事三八五七——二○一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