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2019-05-20 02:04:22

公会研推产假补贴 资深大状纷强烈反对

继本月初本报独家披露,香港大律师公会推出「男女侍产假一次性补贴二万元计划」,向旗下一千五百零四名成员发出咨询文件后,本报得悉,年资超过二十年的男女大状均强烈反对,并联署覆函给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提出十大反对原因,强调「男女侍产假补贴」对于一向能干勤奋的专业大律师而言是一个惩罚,任何人在选择修读法律系,至完成所有课程取得专业资格时,都应清楚知道加入大律师行列属自雇人士,女大状打算怀孕生子前应未雨绸缪,在财政上作好准备,而非将责任转嫁他人。

《星岛日报》取得一份「男女侍产假二万元补贴」十大反对理由的文件,该文件由某Chambers的成员撰写,并在业内疯传,消息指,有年资超过二十年的男女大状均赞同及支持该反对文件的论点,纷纷联署回复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及由公会Standing Committee on Equality and Diversity(SCED)推出计划的负责人李志喜资深大律师。今次「侍产假两万元补贴」方案的咨询期至六月十日,公会搜集所有成员意见后,视乎各成员的反应,才进一步考虑会否决定订出投票日。
提出十大反对理由
该份反对「侍产假补贴」方案的十大理由文件,内容逐点反击公会提出的各项理据,一批联署反对方案的大状均强调,他们十分尊重性别平等,但事实上男女在心理或生理上有别,亦因为此原因令女性入读法律系的人数比男性高。
在执业大律师行列中必然出现良莠不齐,有些成员在怀孕期间仍然会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岂不是这个方案对她们而言是浪费吗。
「反对派」质疑在过去三十至四十年来,是否真的缺乏女大状,就算真是出现有女大状短缺的情况,公会有何具体的统计数字或证据支持女大状流失率,必然与缺乏侍产假的支援有直接关连呢。至于公会传统以来女性大状取得「资深大状」衔头比男性少的现象,又是否与欠缺「侍产假补贴」这个主因,公会根本没有实质的证据来支持此说法。
除了执业大律师属自雇行业外,其他的自雇行业是否亦基于相同原因,导致女性流失率比男性大呢。事实上女性在选择离开执业大律师行业,存在有很多不同的因素,绝非单一业内没有侍产假补贴支援而离开。
「反对派」认为在过去十年女性大状的比例一直有增加的趋势,女性的流失率高亦不等同整个女大状的数字在萎缩。此外,女性加入大律师行列前,应清楚知道自己并非受雇,而是自雇人士,要接受一切自雇的优势或坏处。
不能与英国相提并论
「反对派」强调,香港及英国社会的营商环境有莫大的区别,英国大状的收入一向比香港低,而且香港女性产子后,较容易得到父母或老爷奶奶代为照顾婴孩,甚至在聘请家佣协助亦较为普遍,所以公会不能将英国和香港相提并论,更不应将英国的一套硬销在香港大律师行业内,即由Chambers各成员分担分娩的女大状半年的办公室租金,「反对派」认为若一些较小规模的Chambers,或者仅有两个成员的Chambers,其中一人因怀孕及分娩产假,岂不是另一名成员要独立承担所有办公室的费用开支,这不是太过「蛮横」及不合理。
相反,若有大律师因患上长期病,例如癌症、中风、抑郁或丧亲,公会有否提供类似的援助计划,又假若有大状需要长期照顾配偶或年老父母,而这些不幸事故是大家都不愿遇上及无可选择的,但产子却有自由的选择权,所以公会应对较需协助的成员,而非对该等拥有选择权要生子的少数成员。
最后「反对派」更质疑公会为了要推行「侍产假补贴」,将额外多收成员近一成的会费成立「私人基金计划」,并交由一家私人基金公司管理及运作,每年收取的行政费高达二十七万七千多元,竟是每年筹募的二百八十万元近一成的费用,但所处理的事项只是收取申请者的表格,然后发放一次性的两万元补贴款项,相反,时下有很多强积金公司收取的管理费仅是百分之一点五,何解要聘用私人基金公司,根本不符合成本效益。

本报记者徐晓伊香港报道

大律师公会主席 戴启思

资深大律师 李志喜

大律师公会拟推出「侍产假补贴计划」,据悉遇到年资超过二十年的男女大状反对。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