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2018-11-28 02:07:07

十承办商涉「分饼仔」 房署认没澄清含义

本报记者萧文轩香港报道

前年十间装修承办商获房署指派为观塘安达邨一期之租户提供装修服务时涉嫌「分饼仔」,违反《竞争法》。
案件二十七日在高等法院续讯。房屋署承认没在向指定承办商「发牌」的条件上,硬性规定对方不能「分饼仔」,但坚称曾在○五年安达邨装修简介会中提及「承办商严禁『分饼仔』」。安达邨物业管理公司不排除有非指定承办商进入邨内进行兜售而未获发现。
房署高级房屋事务经理黎陈慧芬接受代表永兴联合建筑有限公司的张志雄大律师盘问时指,「装修承办商参考名单」仅容许获房屋署指派的装修承办商在邨内兜售其装修生意,名单外的承办商一律被禁止邨内进行兜售活动。管理安达邨的嘉怡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经理陈家廉表示,「名单」以外的公司若邨内进行推销活动会遭保安驱赶,但他坦言「只系推销嘅时候(才驱赶)」,言下之意是其他公司仍能进入邨内而不获发现。
黎庭上承认,现时承办商申请政府牌照时,有关条款没禁止申请人不能参与任何「分饼仔」的活动。
房屋署助理事务经理蔡坚永(译音)庭上表示,○五年八月一次安达邨装修简介会中,曾向各公司提及「承办商严禁『分饼仔』」,但承认没澄清「分饼仔」之含义。
嘉怡物业管理公司经理陈家廉称,「邨中发生嘅所有嘢都要管」,公司亦须协助房署监督承办商的工作表现。
陈承认屋邨新入伙时聘请义合清洁公司负责邨内公共空间、地下垃圾房的清洁工作。义合经常要收拾各装修承办商留在各层电梯大堂的「手尾」,陈表示义合曾因此和部分装修承办商发生争执,需报警求助。

■房署高级房屋事务经理黎陈慧芬二十七日出庭作供。萧文轩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