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2018-04-04 05:16:40
电台主持陈达仁超速候惩
本报记者刘晓曦香港报道
为网上电台灵异节目「恐怖在线」创办人的电台主持陈达仁去年于停牌期间因赶去电影《毛侠》的拍摄现场,在屯门公路超速驾驶时被警方的雷射枪反超速行动发现,三日于沙田裁判法院承认超速驾驶、于停牌期间驾驶及没有第三者保险三项罪名。黄士翔裁判官把案押后至四月十八日判刑,以待索阅其社会服务令报告,期间继续获准以五千元保释。
停牌期间驾驶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因为案发当时迟到,一心只想尽快赶到慈善电影的拍摄现场才一时愚蠢地犯案。被告从事公益活动多年,其中包括露宿者、被遗弃动物、交通意外死者及跨性别人士进行超度仪式。辩方指事件没有导致任何人身伤害,超速情况亦不算严重,望法官给予机会,使被告继续从事公益活动。
案情指去年十二月十八日警方于屯门公路进行雷射枪反超速行动时,侦速行动使用的UltraLyte 雷射枪侦测到四十岁被告陈达仁驾驶的车辆以每小时九十一公里的速度前进,超出该地段每小时七十公里的时速限制。警员立即于青朗公路截停被告,并发现被告过去因有超速驾驶前科,被告在停牌令期间没有驾驶执照的情况下超速驾驶车辆,其第三者保险亦被发现于案发当时为无效。
网上电台灵异节目「恐怖在线」创办人的电台主持陈达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