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堕胎罪判违宪 数百女性欢呼
韩国宪制法院11日下午作出历史性裁决,指持续了66年、禁止孕妇在整个怀孕周期堕胎的「堕胎罪」违宪。法院下令政府在明年底前修例,废除这项在韩战时期推出的禁令。宪法法院解释,「堕胎罪」单方面强调了对胎儿的生命保护,并将之放在绝对的优先位置,过度侵害了孕妇的个人决定权;而对实施堕胎的医生处罚,也因相似理由被裁定为违宪。
宪法法院针对刑法中涉及「堕胎罪」的两项条款作出违宪裁定。根据刑法第269条「个人堕胎罪」和第270条「同意堕胎罪」的规定,除了遭性侵、乱伦或母亲的健康面临危险等情况外,堕胎属非法行为。孕妇若终止怀孕,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入狱一年,最多罚款200万韩圜;医生和医护人员在孕妇的同意下为其堕胎,最高可被判入狱两年。
宪法法院9名法官11日以7比2的结果,裁定堕胎刑事化属违宪,下令政府在2020年12月31日前,修订该于1953年颁布的法例。若届时未有修法,堕胎罪条文将被删除。根据裁决,堕胎禁令片面地将保护胎儿生命放在绝对优先位置,「堕胎禁令限制女性追求本身命运的权利,并因限制她们接受安全且及时手术,侵害到她们的健康权利」。法官认为,「胚胎完全依赖母体才能生存和发育,所以不能断定他们是独立的、可以享有生命权的独立个体」。
裁决宣布后,齐聚在首尔市中心宪法法院前包括少女在内的数百名女性,不禁相拥欢呼。其中一人喜极而泣说:「今天的裁决是因为无数女性多年来一直为自身权利奋战。我们值得世界关注。」法院外也有20多名反堕胎人士举标语牌,上面贴有胎儿照片,并写上「谁能为我说话?」、「请不要杀我」等内容。韩国国内一些保守派团体和宗教团体强烈反对把堕胎非刑事化。韩国「韩国天主教主教会议」表示「深感遗憾」。
今次裁决是回应一名妇科医生的案件,他被控在2013至2017年间,约70次应孕妇的要求或批准进行堕胎手术,他主张此例违宪,于2017年2月提出上诉。根据今年初公布的民调,接受访问的15至44岁女性当中,有四分之三认为堕胎刑罚不公平。大约20%受访者声称,就算明知犯法,她们都曾经堕胎。
韩国卫生部提供的资料显示,去年共有5万名妇女接受堕胎手术,比2011年的168000人大幅减少。但医护界人士质疑这个数字不准确,指在堕胎禁令下,许多女士不敢承认堕胎,估计实际数字比政府公布的高出十倍。
据统计,截至2011年,大部分堕胎的为已婚女性。但维权组织说,被控堕胎罪的人主要是未婚女性,包括十几岁的少女。
另外,许多关系破裂的女性担心遭丈夫或伴侣举报。一名女高中生2017年在首尔参加集会时说,她在堕胎后被迫中断学业:「老师跟我说,要是我不离开学校,就向当局告发我。他说我犯了罪,因为我是学生却怀孕了。」现时「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经合组织)36个市场经济国家当中,仅五个国家不准堕胎。韩国在2016年共检控24宗非法堕胎案,2017年只有八宗。
韩国宪法法院11日要求解除堕胎禁令,裁决宣布后,齐聚在首尔市中心宪法法院前的数百名女性相拥欢呼。网上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