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溫「車位陷阱」防不勝防 商場專人監視15分鐘拖車
大溫不少市民趁著天氣逐漸回暖,與家人駕車外出觀光。但有居民近日表示,有些停車場沒有設立無障礙停車位,令傷障人士出行不便,更有物業管理公司,為求增加停車場收益,甚至設置「停車位陷阱」,聘人專門在現場等候「獵物」,車主一旦不慎墮入車位陷阱,就會立即被管理員開出罰單,甚至被拖車,只能無奈支付數百元拖車費用贖回。
讀者張先生日前向《星島日報》投訴,他與太太都是傷障人士,周五(22日)駕車前往列治文史蒂夫斯頓(Steveston)海傍觀光。在抵達後發現,景點附近車位已泊滿,且沒有傷障人士專用的停車位。
張先生經過多番尋找,最後在停車場一角落,發現一個空置的傷障人士車位,隨即駛進去泊位,但前後不到一分鐘,便有一名自稱受僱於停車場的華裔管理員走到車前,給他開出80元的罰單。
張先生被告知,在標示傷障人車位的指示牌上,下方貼有一行非常小的字體,印有「僅允許SHA協會成員使用」。由於張氏夫婦行動不便,實在難以發現上面有這些字。該名管理員沒有理會張先生的求情,仍堅決開出罰單。張先生無奈地說:「不到一分鐘就有人出來抄牌,如果我發現有這行小字,肯定會馬上開走,但管理員根本沒有給時間我作糾正,為了『抄牌』而抄牌,實在不近人情。」
張先生去信列治文市長及議員辦公室,不解列市為何允許收費停車場,毋須設立無障礙停車位給傷障人士使用,促請當局正視傷障車主的出行需求。「若無這類車位,行動不便的我們,便會感到更加不便。」由於周末關係,當局在截稿前,尚未回覆張先生的訴求。
事主目睹20分鐘拖3車
另外,高貴林的林先生亦在近日遇上「停車位陷阱」,林先生與家人前往高貴林中心的社區商場,他原本計劃先前往商場對面的餐館自提外賣,再去該停車場常規所屬的商場超市購物,但從超市出來後發現,其私家車被已被拖走,現場不少車主的座駕亦同告中招,他不解為何顧客在該商場消費,仍遭到拖車對待。
林先生表示,從停車到完成購物,前後不到15分鐘,他的車便被拖走,最後須支付200多元拖車費,「我在現場觀察,短短20分鐘內,就有3部私家車被拖走,他們僱用了一個人,專門在現場觀察是否有人在停車後,沒有第一時間進入商場。」
他又說:「我看到有同樣遭遇的市民,原本計劃將行動不便的母親,送到商場對面的牙醫診所求診,其後再返回商場的超市購物,但前後不到5分鐘,車輛便被拖走,該名市民隨即和物業經理爭論,抨擊停車場與拖車公司為了賺錢而不擇手段。」
林先生對此感到非常不滿,他認為自己確實有在該商場消費,不應該在15分鐘之內把其座駕拖走,故有理由懷疑物管與拖車公司合作,設置「停車位陷阱」,從中獲利。
拖車公司稱按章辦事
本報記者翻查在Google的評論,發現最近半年間,已有數十條留言抨擊該商場設置「停車位陷阱」,甚至有網民聲稱,在下車後隨即到該商場購物,仍被無理拖車。記者向與該商場合作的拖車公司查詢,對方承認的確與該物業公司合作,並有物業經理駐守現場,拖車行動是基於一些車主在泊車後,沒有立刻進入商場購物或用餐。
記者又問道,若市民先到商場外接送親友,再返回該商場購物,是否會被拖車?拖車公司表示:「我們只是在收到物業公司電話後依指示辦事,若對拖車處理存在爭議,歡迎向小額錢債法庭提出訴訟,我們樂意奉陪到底。」
張先生認為指示牌中的字體難以被察覺(紅圈),認為是「停車位陷阱」。受訪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