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2019-09-10 01:01:37

警取得「爆眼女子」醫療報告 冀找出受傷真相

上月11日,在尖沙咀警署外遭射傷右眼的「爆眼女子」,早前向醫管局發律師信,要求勿將她的醫療紀錄交給警方。警方9日則表示,已透過法庭手令向醫管局取得事主的醫療報告,警方正審視相關資料。
警方解釋,根據通例,如果相關資料有助警方偵查罪案,可以向法庭宣誓並申請手令,由於警方與法庭的申請過程是在宣誓下進行,因此不能在記者會上透露詳情。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這些資料將會同此前警方搜集回來的證據整合。他強調,現在最重要的是這個證人向警方提供口供,即向警方表明當時她在哪裹,做些甚麼以及她和其他暴力示威者相對的距離等。警方將這份口供和以往拿到的獨立證人的口供以及事發現場找到的監控錄影做過對比之後將會大致清楚當初發生了些甚麼事情。
醫管局則稱,公立醫院會按照既定程序處理索取醫療紀錄的申請,但個別個案在未得到病人同意下,則不宜評論。
傷者不報案原因撲朔迷離
8月11日晚在尖沙咀示威者與警方的對峙中,一名女性示威者被硬物擊中面部,導致右眼眼球爆裂,之後被送往醫院治療。在未經調查和證實該名女子被何物擊中,示威者隨後指責是由警方行動導致,並發起大批示威者以黑布遮住眼睛,並用「黑警還眼」的口號來「聲討」警察在執法中使用過度武力。
事件發生後,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第一時間呼籲傷者報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也敦促「爆眼女」趕快報案,以方便調查。有輿論猜測,「爆眼女」的受傷很可能是同夥造成的,是激進示威者用彈弓射向警署的鋼珠所誤傷。另有坊間流傳的說法,負責急救的醫護人員爆料,當時鋼珠就嵌在其傷眼內。該女子遲遲不肯報案,令事件更加撲朔迷離。有傳說是其與後台操盤手的「封口費」(死咬是警方所為,以私隱理由拒絕交出病歷與透視膠片)金額談不攏,其要3000萬港元,回應只給500萬港元。
另外,上周日銅鑼灣衝突中,有警員無警告下近距離在銅鑼灣站內向出口拋出催淚彈,在記者及行人身邊爆開。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9日解畫,指有人指控警方無原因下使用催淚彈,但其實當時有示威者在站外「由上而下」向警員投擲石頭、垃圾桶等雜物,警員須以相應武力驅散及清除威脅,從而製造安全距離,故當時朝示威者離開的方向手擲出一枚催淚彈。警方上周五使用了22發布袋彈、13發催淚彈、6發橡膠子彈;周日則用了18枚催淚彈、13發橡膠子彈、10發布袋彈及1發海綿彈。上周六則無使用任何彈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