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2019-09-10 01:01:37

警取得「爆眼女子」医疗报告 冀找出受伤真相

上月11日,在尖沙咀警署外遭射伤右眼的「爆眼女子」,早前向医管局发律师信,要求勿将她的医疗纪录交给警方。警方9日则表示,已透过法庭手令向医管局取得事主的医疗报告,警方正审视相关资料。
警方解释,根据通例,如果相关资料有助警方侦查罪案,可以向法庭宣誓并申请手令,由于警方与法庭的申请过程是在宣誓下进行,因此不能在记者会上透露详情。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表示,这些资料将会同此前警方搜集回来的证据整合。他强调,现在最重要的是这个证人向警方提供口供,即向警方表明当时她在哪裹,做些甚么以及她和其他暴力示威者相对的距离等。警方将这份口供和以往拿到的独立证人的口供以及事发现场找到的监控录影做过对比之后将会大致清楚当初发生了些甚么事情。
医管局则称,公立医院会按照既定程序处理索取医疗纪录的申请,但个别个案在未得到病人同意下,则不宜评论。
伤者不报案原因扑朔迷离
8月11日晚在尖沙咀示威者与警方的对峙中,一名女性示威者被硬物击中面部,导致右眼眼球爆裂,之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在未经调查和证实该名女子被何物击中,示威者随后指责是由警方行动导致,并发起大批示威者以黑布遮住眼睛,并用「黑警还眼」的口号来「声讨」警察在执法中使用过度武力。
事件发生后,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第一时间呼吁伤者报案,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也敦促「爆眼女」赶快报案,以方便调查。有舆论猜测,「爆眼女」的受伤很可能是同伙造成的,是激进示威者用弹弓射向警署的钢珠所误伤。另有坊间流传的说法,负责急救的医护人员爆料,当时钢珠就嵌在其伤眼内。该女子迟迟不肯报案,令事件更加扑朔迷离。有传说是其与后台操盘手的「封口费」(死咬是警方所为,以私隐理由拒绝交出病历与透视胶片)金额谈不拢,其要3000万港元,回应只给500万港元。
另外,上周日铜锣湾冲突中,有警员无警告下近距离在铜锣湾站内向出口抛出催泪弹,在记者及行人身边爆开。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媒体联络及传讯)江永祥9日解画,指有人指控警方无原因下使用催泪弹,但其实当时有示威者在站外「由上而下」向警员投掷石头、垃圾桶等杂物,警员须以相应武力驱散及清除威胁,从而制造安全距离,故当时朝示威者离开的方向手掷出一枚催泪弹。警方上周五使用了22发布袋弹、13发催泪弹、6发橡胶子弹;周日则用了18枚催泪弹、13发橡胶子弹、10发布袋弹及1发海绵弹。上周六则无使用任何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