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10單位出租公寓 14月收到29宗投訴
為改善市內出租建築物的安全和衛生環境,多倫多市府兩年前推出「安全租住」(RentSafe)計劃,要求出租建築物業主要在限期內回應租客的投訴。從去年2月至今年3月,該計劃總共收到9,285宗投訴,其中5,286宗是有關物業質量水平(property standards),之後是噪音(2,159宗)和暖氣(1,018宗)。有租客指,該計劃對改善生活效果不大。
據《星報》的調查報道,接獲最多投訴的是第5區(York South-Weston),有771宗投訴,其次是第4區(Parkdale-High Park)有671宗。至於投訴最多的20幢建築物中,有4間屬於多倫多社區房屋(Toronto Community Housing),其餘都是私人擁有,已老化的出租房屋,部分是市內真正可負擔的單位。
在名單中,排第13位的威爾遜公園路(Wilson Park Rd.)81號,樓高三層,只有10個單位,但租客卻作出29宗投訴,其中17宗是有關物業質量水平,這包括害蟲、熱水至樓梯所有東西,5宗噪音,4宗有關暖氣,2宗有關垃圾以及1宗塗鴉。
第5區接獲最多投訴
該建築物的業主是Rakesh Gupta。他接受《星報》記者查詢時表示,建築物「完全沒有問題」,市府也沒給他麻煩。不過,記者到現場查察時,發現建築物內有水管損毀,油漆剝落,天花與牆壁都有裂痕。
60歲匈牙利難民久萊恩(Balogh Gyulane)與丈夫,以800元租住該處一個單位,單位面積小,條件也不好。她說住所經常有老鼠出沒,所以希望搬走。
另一個租客Gyongyi Gibok也投訴有鼠患,更指老鼠走上子女的床上,她也想搬走。但在市中難以找到可以容納她5個子女,以及兩個10月大雙胞胎的地方。
她說曾經告訴業主,「但他沒有任何行動,我們唯有買噴劑在全屋噴射,但沒有效用。」
根據市府的「安全租住」附例,業主需要回應租客危急投訴,好像有關水和暖氣,就要在24小時內,而較小的投訴就要在7日內。業主也需要有垃圾管理及維修計劃。至於有關害蟲的投訴,就要在72小時內派人查察,並且交由一個註冊檢查員處理。
這附例實施於3層或以上,以及有10單以上的建築物,全市約有3.500幢,而有關業主要按每個單位繳付11.02元,投入「安全租住」計劃中。
如果業主未有回應租客的投訴,租客可以致電311,市府將展開調查。當一名業主未有保持建築物應有的維修水平時,市府可以發出命令,甚至提出控訴。
促市府直接向違規業主開罰單
城市租戶聯會執行總監丹特(Geordie Dent)表示,「安全租住」計劃並非一無是處,也帶來了一些改進,例如聘請多了督察和附例執行人員,令整個編制達到36人。
丹特表示:「聽到市民對這計劃有不同的反應,我們認為如果它可以真正執行,就是一個好計劃。」他希望市府可以像發交通罰單一樣,向違規的業主發放罰單,而非在法庭進行漫長的法律程序。
租客倡導者華嘉絲(Alejandra Ruiz Vargas)則指「安全租住」計劃是一個笑話,對租客的生活影響不大,「我們見到有些建築物有遵守,但實際進展卻不大。」
■久萊恩投訴住所經常有老鼠出沒。 星報
■建築物部分牆壁出現剝落。 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