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加國
2026-07-25 12:02:05

列治文电线杆伫路上占车位 居民不满:为什么不移走

【星岛综合报道】在卑诗省列治文东区,寻找路边车位一向是一大挑战。然而当附近的建案陆续完工、居民高兴入住之际,几根原本属于公共设施的电线杆却依然耸立在马路上,甚至大剌剌地霸占了原本可以停车的车道,引发当地住户极大的困扰与不满。

据区报《列治文新闻》(Richmond News)报道,居住在咸美顿(Hamilton)社区的居民威廉斯(Lori Williams)表示,她眼见社区蓬勃发展,新行人道与建案皆已完工。然而在西敏公路(Westminster Highway)与史密斯新月街(Smith Crescent)之间的吉利路(Gilley Road)上,数根电线杆与水泥基座却依旧留置在路面。

威廉斯不解为何电线杆不移至行人道,仍留在车道上挡路。当她向列治文市府反映此问题时,市府却在卑诗水电公司(BC Hydro)与研科电讯(Telus)之间互相推诿产权,让她感到无奈。

权责交织阻碍移除进度

研科电讯发言人Chelsey Higdon针对此争议做出回应,证实其中部分木制电线杆确实属于该公司所有。

但她也强调,其他架设在水泥锁块上的电线杆则隶属于另外一家电讯业者。由于研科电讯必须等待该业者率先迁移其设备,确保安全无虞后才能着手拆除,因此目前正与列治文市府保持紧密联系,承诺在其他业者完成迁移后,会以最快速度且最低干扰的方式移除剩余电线杆。

列治文市府发言人Dammy Ogunseitan对此解释,咸美顿地区近期有大量与土地开发相关的工程,这类木杆与水泥基座属于施工期间的正常临时设施,用于支撑因新开发案而延伸的公共管线。

市府工程人员到场调查后确认,水泥锁块上的电线杆是由建商架设,目的是在等待研科电讯移除旧杆时用来支撑电线。

临时设施依法拥有通行权

然而,研科电讯同时也在等待建商完成吉利路与西敏公路的路口工程,在多方权责环环相扣下,市府目前仍无法给出确切的完工时间表,且该工程享有法定土地通行权(right-of-way access)。

所谓法定土地通行权是普通法中「地役权」(Easement)的一种特殊形式。在卑诗省《土地业权法》(Land Title Act)第218条的规范下,它允许市府、卑诗水电公司或研科电讯等公用事业机构,可合法进入并使用特定范围的土地。这也是为什么市府发言人会强调,这些电讯业者是「依法」有权在道路上架设临时设施。

这项通行权不仅适用于地下永久管线(如水管、下水道),也涵盖地面的电线杆与临时支撑设施。

图:Lori Williams

V6

● 相关新闻:【奇葩】新道路中间为何长出电线杆?市民困惑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