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锦夫妇诉儿子撞车索偿遭拒 保险公司指同住人未列保单 无权索偿
【星岛综合报道】安省万锦市一对夫妇因儿子驾驶其私家车发生严重交通意外,向保险公司提出索偿后遭拒,原因是儿子搬回家中居住后,未有加入汽车保险保单,令一家人仍需继续供款一辆已报废的汽车。
Mohamed Mirza表示,事件令一家人非常沮丧及失望。
其子Adam Mirza早前暂时搬回父母位于万锦的住所,当日借用父母的汽车前往覆诊,途中发生严重交通意外。
不过,保险公司Wawanesa拒绝赔偿。
Mohamed承认,购车时儿子仍居于Ajax,其后搬回家中,但他们没有通知保险公司更新资料。
一家人提出上诉后,保险公司回复指出,他们未有披露Adam与父母同住,并获准经常使用涉事车辆,因此丧失索偿权利。
Mirza一家表示,涉事2019年Mitsubishi RVR仍有约2.6万加车贷未清,如今汽车已报废,但仍需每月供款。
Mohamed妻子Vivi表示,只是让儿子借车前往医生诊所,没想到会导致如此严重后果。
加拿大保险局(Insurance Bureau of Canada,IBC)提醒,只要家中有持牌司机经常使用车辆,就必须列入汽车保单。
IBC消费者及业界关系总监Anne Marie Thomas表示,只要家庭状况有重大改变,即使投保人认为影响不大,对保险公司而言亦可能属重要资料,应立即申报。
Mirza一家其后亦收到通知,Wawanesa取消了他们另一辆汽车及住宅保险,需改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
Mohamed表示,一家人如今一方面要继续供车贷,另一方面又得不到任何赔偿,经济压力沉重。
保险业界提醒,如借车予并非同住的亲友,一般属「借车亦借保险」,如发生意外,车主保费可能上升,亦需承担自负额及相关索偿责任;但若同住持牌司机未列入保单,则可能影响保障甚至导致索偿被拒。
(图:CityNews)T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