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7月起改革汽車保險制度 自選保障如何影響市民
【星島綜合報道】 安省將於7月1日起實施新的汽車保險制度,多項現時強制提供的意外保障將改為自願選購,專家提醒新制度可能對司機及非駕駛人士帶來重大影響。
根據新規定,醫療費用、康復服務及護理照顧等基本保障仍屬強制範圍。然而,房屋維修、喪葬費用、照顧者福利,以及因受傷無法工作、上學或維持正常生活而獲得的收入補償等保障,將改為額外選項。
福特政府認為,不少保障對部分市民而言屬重複或非必要,例如沒有受養人的人士毋須支付照顧者保障費用,而已有僱主傷殘保險的人士亦未必需要額外收入補償保障。
不過,安省保險經紀協會估計,即使取消相關保障,保費每年最多只可節省約100加元,相當於平均2,000加元保費的約5%。
由7月1日起,現有保單持有人可選擇退出部分或全部自選保障;購買新保單人士則需主動選購相關項目。
金融產品比較網站Rates.ca保險及核保總監David Mayer指出,若司機因失業、轉職或成為自由工作者而失去公司福利,取消收入補償保障後,一旦發生車禍,可能只能依靠就業保險病假津貼或加拿大退休金傷殘福利維生。他提醒,市民未必會記得在工作狀況改變後重新購買相關保障。
新制度亦規定,車禍引起的醫療及康復開支將首先由汽車保險支付,而非僱主保險或私人醫療保險。
至於乘客保障方面,在無過失保險制度下,車禍受傷人士仍可獲基本福利。
不過,自選保障只會延伸至保單持有人、配偶、受養人及保單列明司機。其他乘客如沒有個人保障,則只能獲得基本醫療、康復及護理服務。
Mayer指出,其中可能出現法律灰色地帶,例如成年子女並非與父母同住,但仍接受部分經濟支援,是否仍屬受養人將有待法庭釐清。
對於沒有汽車保險的行人、單車人士、電動滑板車及電動單車使用者而言,新制度風險更大。若他們在車禍中嚴重受傷,可能需要向肇事司機提出訴訟,以追討收入損失及其他賠償。
Mayer表示,尤其是沒有僱主福利保障的人士,情況將更為嚴峻。他建議持有駕駛執照但沒有私家車的人士,可考慮購買非車主汽車保險(Non-owner Auto Insurance)作保障。
他形容,這是新制度下最值得關注的風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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