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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15:50:48

加中貿易糾紛衝上雲霄 兩國航空企業為300萬訂金對簿公堂

 

【星島綜合報道】中國一家航空公司入稟卑詩最高法院,向加拿大飛機生產商追討折合約300萬加元的款項。

訴訟原告是中國海南省的美亞旅遊航空公司 (Meiya Air Co. Ltd),在4月7日的民事索償通知書中,向法院提出追討加拿大飛機製造業巨頭德哈維蘭飛機公司 (De Havilland Aircraft of Canada Ltd.) 一筆涉及飛機買賣交易的款項。

被美亞追討的是位於卑詩省薩尼治 (Saanich) 的維京飛機公司 (Viking Air Ltd.),後者去年8月被總部位於卡加利的德哈維蘭吞併。

代表美亞的是譯音姓楊 (Benjamin Yang) 的列治文律師,他表示對本案不予置評,並證實案件已交法院審理。

訴訟文件指原告認為維京的責任、債務和負債應由其繼承者及受讓者承擔,即德哈維蘭須繼承相關義務。

美亞指與維京於2012年4月24日訂立訂金協議,訂明在買賣一至三架DHC6 Series 400 Twin Otter飛機的交易中,美亞將向每架訂購的飛機向維京支付61萬美元訂金,並就每架額外選擇加購的飛機支付30.5萬美元訂金。

雙方其後在2014年6月簽訂買賣兩架飛機的協議。美亞同意向維京支付每架飛機連部件610萬美元,

索償文件中稱,原告的會計師行於2019年12月31日致函被告,確認有未償還訂金213.5萬美元 (折合約296萬加元),但被告未有作出回應。

美亞的一名代表於去年9月到加拿大與被告的代表會面,詢問訂金事宜。原告稱期間發現了相關訂金已不再由維京管有或控制,並指被告首次承認對原告的索償負有責任。

除了213.5萬美元之外,美亞還要求法院就其所指稱被告的違約、一般賠償、特殊賠償、延誤賠償和加重賠償作出裁決。

附屬於龐巴迪飛機公司 (Bombardier Inc.) 的德哈維蘭向媒體BIV表示,已獲悉此宗索償訴訟,但基於對法院訴訟程序的尊重,目前無法作進一步評論。

訴訟文件指兩架訂購了的飛機原定應於去年第四季度交付。

以上所有指控均未在法庭上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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