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奇-專欄
2026-07-02 08:00:11

【遗民历奇 50】打破帝国殖民主义下的「语言通则」──从「他」谈起(上)

【遗民历奇50】

  在电邮签名处,以括号加上自己属意的他称,是最近十来年才在加拿大普及起来的事。或有人归咎于杜鲁多执政时代「严重左倾」的所谓「觉醒政治」、「觉醒文化」(「wokeism」),这不但是偏见,且是对自由民主(liberal democracy)、多元文化(multiculturalism)以及「均等、多元、共融」(equity, diversity, inclusion)的误解。

  众所周知,传统英文里的第三称代词凡四:

 

英文

定义

「中文」

he, him, his

表单数,阳性

他(所谓男性「他」)

she, her (hers)

表单数,阴性

她(「所谓女性「她」)

it, its

表单数,中性

它(「所谓死物「它」)

they, them, their (theirs)

表复数

他们、她们、它们不等

 

  严格来说,「中文」里头甚至还有「牠」(所谓动物「牠」)以及「祂」(用以尊称亚伯拉罕诸教独一的真神)。这都是胡适(1891–1962)、陈独秀(1879–1942)等人在《新青年》杂志里头,提倡文学改良、文学革命之后,从而衍生的产物。继古白话在六朝以后逐渐采用「他」为第三称代词以来,中文里头并不区分男女,一以「他」字为之。迟至【清】曹雪芹(1715–1763)《红楼梦》也一直如是。据说,倡用「她」字专指女性的第一人,是刘半农(1891–1934)。他在伦敦写的情诗〈教我如何不想她〉后由赵元任(1892–1982)谱成曲子,并因香港影星葛兰(1933–  )1963年在同名电影演绎而成经典。

陈逸云

  从语言学的角度看来,「她」的形成是最典型的「欧化中文」用例,所以我前此坚持套用引号,以与本土中文相区别。而性别研究学者则不喜欢强调这是「欧化」的结果,因为从他们的目光看来,「男女平等」在清末民初已是我国本土的热议,无关乎遍布欧洲的印欧语系(包括英语在内)之区分「he」、「she」。

  但从中文「他」分化为「他」、「她」、「它」、「牠」、「祂」的实情而论,只有动物「牠」可勉强视为本土中文自身的发展;「他」、「她」、「它」的三分,显然参照「he」、「she」、「it」而来。即使是尊称唯一真神的「祂」,也显然受英文《圣经》以大写的「He」为尊称而来。故此,我们即使不承认「欧化」为我国提倡「男女平等」的主因,却不能不承认「欧化」的「她」确为推广「男女平等」的重要手段。

  然而,读者诸君可曾留意到?上文提及的胡、陈、刘、赵诸位先行者,固然各自都是本行的大老,却一律是男人。也就是说,提倡在「中文」区分「他」、「她」、「牠」(它)的人,一律是中欧皆然的父系社会受惠人。从这一角度观之,「中文」的「他、她、牠(它)三分」──尤其是以「她」代指女性的用法──并不能达致我国文字「男女平等」的目的,因为这样的区别,仍是由男性参照欧洲语言而主导的提议,女性在此议上似无主导权。

篆体「人 子 男 女 」

 

  当时妇女运动领袖陈逸云(1908–1969)任总编辑的《妇女共鸣》杂志,即在1934年所刊〈启事〉提出了采用「她」字的异议:

启者:中国自胡适之、刘半农等提倡白话文以来,将第三身的代名词「他」字分为三个字。「他」、「她」、「牠」是,而以之代「男」、「女」、「物」。本刊同人,以人字旁代男子、女字旁代女子、牛旁代物件,含有侮辱女子非人之意,所以拒绝用「她」字,而以「伊」字代之。务请投稿诸君注意为荷!

  这可谓民国初年改倡以女子「伊」与男子「他」平等而对立,并由女权主义先行者主导的宣言!可惜「伊」字终究流行不广,以致「她」行而「伊」废。然则,中文第三称代词的话语权,还是操控在男人的手上。究其源,还是我国男人以欧洲男人的语言习惯为「通则」而强加诸我国语言者!我之所以说这是「老而且白的男人」(old white men)、帝国殖民主义入侵我国的后果,根据的正是个中话语权、主导权非但不「自由」,实属「(男)人定」的这一事实。也就是说,在「她」、「伊」的笔战上,男女还是不平等,女性的主导权不被承认,女性的话语权不获接受,故此女性在此役中「落败」了。

  同时,我不得不承认,我国女子在「她」、「伊」的笔战上之所以落败,也不能全归咎于男子的身上,因为当年从中作梗者,除了「不自由」作祟,还要承认「民主」为必然的背后主因。「伊」在苏浙话(如苏州话、上海话等)本来就是不分男女的第三称代词(正如广东话的「佢」也不分男女一样)。而将中文的第三称代词「他」一析为二(无论是「他」、「她」还是「他」、「伊」)本来就没有传统或语用上的依据,纯是人为的强行分化。因此「他」、「她」能一直并行,「他」、「伊」的对立却早废,也是民主胜利的体现。也就是说,大多数人不嫌弃「他」、「她」并用(因为这仅是文字上的分用,而二者的口语读音完全相同),却不大愿意在<tā>以上,另加一个冗赘的<yī>。

  所以当年「她」行而「伊」废,不能理解为「觉醒文化」不切实际。究其源,还是「伊」因违背了语言通则,始未能为多数人所接受。而这「语言通则」(language universal)当然不是第三称代词只能像印欧语系那样而必然三分,而是「语言作为社交与沟通的工具,必须少数服从多数,而且往往去繁就简」。

  我如今属意的他称为「he/they, him/them, his/their」二者并用,原因之一是尊重中文的第三称代词从来不分男女的这一事实,正如如今英文可以接受「they, them, their」为不分性别的单数代词一样。若然容我渗入一点自豪感,并套用香港已故的足球评述员伍晃荣(1940–2008)那句名言──「波系圆嘅」(球是圆的呀),英文发展至今,才赶得上中文男女都是「人」、男女都可以是「他」那至少在语言上所显现的「男女平等」。

教我如何不想她(1963)

 

补语

此文拟就之后,我想到女读者曾来的反馈:「中国从来都是父系社会,不但古今始终弥漫着女子必须『三从』(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偏见,文字上没有与『she, her (hers)』相对应的符号,也同样阻碍了男女间平等发言的权利。我个人则以中文如今有『她』而感自豪。」此言甚是!正可修正愚见的不足!

我惟一的辩解是:从语言特征上衡量,中文这一语言本身并不重男轻女,男女都是「人」,而「人」为象形字,强调的是人乃万物之灵,可以两足而行,并有别于其他猿类以至哺乳类动物的特征。从前「子」字也不分男女,而且同样是个象形字,强调宝宝出生时,头身比例为头大而身小,而且宝宝不像成人那样,可以两足而行,故有伸手求抱的身体语言。「男」(田上的苦力)、「女」(家中坐着主内的女子)都是炎黄子孙从母系社会演化为父系社会之后的事。即使如此,由「人」分化成「男人」、「女人」,强调的是阴阳二分而对立的原始思想体系多于扬男抑女的后来发展。所以我才会说:「错不在语言啊!而在人!」

尽管如此,女性与男性均有自我表达的自由。虽然「『他』只代表『男性』」是个「丑陋」的误会,这观念已因来自欧洲的帝国殖民主义而根深柢固。既然「她」字在女性羣体今有代表独立自主的意义在,我可以属意「he/they, him/them, his/their」的同时,其他人也可以坚持沿用「她」,二者大可以并行而不悖。难道这不是「多元」与「共融」的原意所在吗!

 

文:历奇

图: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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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历奇,生于香港,幼年移居加拿大,并于卑诗大学亚洲研究系毕业,主修中文,副修语言学。尝在港工作十余年,2021年旋归温哥华。在重新适应北美城居的同时,仍难舍香江因缘及情分,多所感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