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米-專欄
2026-06-23 08:00:43

【評論】卑詩第二大城市警察局長被迫下台 究竟發生了甚麼事?

【吉米言法】2026年6月初,素里警察局局長利屏斯基(Norm Lipinski)突然被迫離開,數小時後,警務局主席查普(Harley Chappell)辭職以示抗議。參考CBC的報導,「素里一直面臨猖獗的勒索案件,截至 5月25日,2026 年已通報112起勒索案和18起相關槍擊事件。」面對猖獗的犯罪率,素里警務問題的治理混亂終於爆發了。

然而公共安全不應成為政治角力的籌碼,保障納稅人生命財產安全始終是政府最基本以及最不可推卸的責任。

卑詩省素里市的警務究竟是市警還是皇家騎警的管轄的糾紛已有多年,支持建設市政警隊的素里前市長麥卡勒姆 (Doug McCallum) 於 2018 年當選,但4年後,他被控不實指責一位司機在停車場開車碾壓他的腳,從而身陷司法糾紛。儘管最後法院還他清白,但是由於纏訴嚴重損耗了他的民望,導致他在2022年的市選輸給了承諾要讓素里市重返皇家騎警的洛克 (Brenda Locke)。

但是此時素里建設市警的計畫已經得到了省政府的批准,而突然市政府撤回市警的計畫在素里市政府和卑詩省政府之間關於素里警務服務究竟何去何從就幾乎變成了一樁懸案。2023年10月素里市政府向卑詩高等法院提出了司法覆議的動議,隨之卑詩議會迅速在十天內通過了第36號法案,即《警務修正案》。

省市二府畢竟是主從關係:省府10月最新的《警務修正案》會勒令「素里市必須透過《警務法》第3 (2) (a) 條所述的方式提供治安和執法。素里市如何提供警務和執法的手段被視為已根據《警務法》第 3.1 (2) (a) 條獲得省公共安全廳長批准。廳長可以透過向素里市發出書面終止通知來終止2012年市府和省府簽署的市警協議… 」(Section 7 of the Police Amendment Act 2023)。

卑詩省府還表示,「雖然市政當局負責提供當地治安和執法,但公共安全廳長和副檢察長負責確保社區內警察服務到位,並且警察行動不會因一個市政當局改變其警察管轄權而受到影響」。公共安全廳長兼副檢察長邁克法恩沃斯 (Mike Farnworth) 還表示,「素里市造成的【警務服務】混亂不會在省其他地方重演…修正案將確保警務過渡以為人們提供確定性並維護公共安全的方式進行。」

認識到省府的主導權就不難理解省府在制定《警務修正案》時所持有的強硬口吻。政府官網表示:「未來警務過渡計畫一旦獲得廳長批准,市政府就有完成過渡的法律義務;明確警察局長擁有可以確保警務改革得到實施所需的權力;要求市政當局、警察機構和其他實體必須向廳長提供評估過渡計劃的任何資訊; 並允許廳長在特定情況下為剛負責提供警務服務的市政府確定前進的道路,例如:當市政當局無法制定經廳長批准的過渡計畫時; 以及當市政當局未能執行廳長批准的過渡計劃時」。

藉由《警務修正案》,卑詩政府12月初便向卑詩高院提出回應要求法院視爭議已「不再存有爭議」(Moot),從而駁回素里市的司法覆議申請。 在規則不明確的時候,有訴訟尚情有可原,但一旦規則清晰,那就只有請市政府服從省府安排。

雖然我們生活中總是提及三級政府,即聯邦省市(或者未建立城市,但屬於地方上的行政管轄區域)。

但實際上加拿大的憲法的權力實體是聯邦和省。畢竟加拿大1867年的建國是透過四省邦聯方式實現,因此省府才是省內各地權力的集中權威所在,而市府的權柄可以看作是通過省的移權來實現的。

素里市的警務治理糾紛事件可以看作是省市二府衝突的一起事例。但是即便這是政府之間的權力(注意,這裡不是權利)之爭,也不能以犧牲治安,犧牲素里居民的財產以及生命安全為代價,政府自身需要以身作則,依法行政。

撰文:吉米言 (卑詩公益法律服務社團 Access Pro Bono Society of BC 的資訊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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