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亚省独立之路 需要经过多少关卡?
【吉米言法】加拿大联邦大选在4月29日落下帷幕,联邦自由党虽未获得国会多数(Majority)执政,但仍以169席胜出。隔日亚省省长戴思敏 (Danielle Smith) 提出54号法案(Election Statutes Amendment Act, 2025),新法案将亚省请愿(Petition)门槛从目前约 60 万个签名降至 17 万个签名,使亚省脱离加拿大的议题更易进入公投程序。
然而在法治民主的框架下,从公投到公投结果,再到落实独立的主张还有相当漫长的一段台阶和门槛需要跨越。
公投(Referendum) 源自拉丁语,意为必须交给「议会」(must be submitted to an assembly)。西元前4世纪的古罗马时候,有些法律是交给普通人(Plebeians) 来投票决定。所以Referendum和Plebiscite很多时候可以换用。
依照卑诗选举办公室Elections BC的定义,Referendum和Plebiscite都为一种关于公共利益的投票,但Referendum由公投法(Referendum Act)管辖,Plebiscite归选举法(Election Act)管辖。
政府一般会尊重公投的结果,但是结果对政府有无约束力取决于立法本身。而加拿大的Referendum Act以及Election Act都没有对绑定的结果有阐述。连英国脱欧公投(The European Union Referendum Act)也没有关于公投对国会内阁绑定约束力的条款。
笔者翻阅了4月29日提出的54号法案,没有找到一处关于绑定省议会或内阁的内容。也就是说,未来可能举行的关于亚省是否保留在加拿大的公投更多是一个民间风向标的测试。
不绑定的公投有两个好处:1)无论结果如何,政府不会很尴尬地受制于民众的情绪。2)对于亚省省长而言,如果公投推翻保留在加拿大的动议,即要求独立,则她有机会借势宣布亚省提前大选,从而借民意继续保持执政权,并利用这种独立呼声同加拿大联邦政府斡旋争取亚省最大化的自身利益。
公投的设计也会采用实证的科学方式。也就是说,如果目标是要实现亚省从加拿大联邦独立,那它就是原假设(H0)。这一原假设的对立假设(H1)则是,亚省继续保留在加拿大联邦之内。那样,公众在公投选择的时候,就需要推翻保留在加拿大联邦内这一假设,从而使得原假设成立。
因此我们不会在公投选票上看到亚省独立的选项,而是是否支持或推翻亚省继续保留在加拿大的动议。
关于亚省独立本身,参考加拿大2000年颁布的一项旨在落实加拿大最高法院在「魁北克独立参考中意见中所规定的明确性要求法案(the Clarity Act)」, 「根据加拿大宪法,任何一个省都没有单方面的权利脱离加拿大,因此任何省份脱离加拿大都需要对加拿大宪法进行修正案,接着需要该省至少同所有省政府和加拿大政府进行谈判。」
根据加拿大宪法38条,加拿大修宪需要上下议会的一致通过,以及「至少有三分之二省份立法议会的决议,且根据当时最新的人口普查,这些省份的人口总数至少占所有省份的百分之五十」。按照目前的人口统计,安省和魁省都必须同意尚有成功的可能性。
亚省独立之漫漫长路尚修远兮,政治的上下折腾也会继续。让我们以共荣国联(Commonwealth of Nations)2025年的主题「携手共荣」(Together We Thrive)共勉,面对外敌,共渡时艰,同舟共济才是出路。
如果亚省公投结果是留在加拿大,亚省省长戴思敏又该何去何从呢?
撰文:吉米言 (卑诗公益法律服务社团 Access Pro Bono Society of BC 法律义诊服务总管及资讯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