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米-專欄
2024-02-13 16:30:08

【评论】农历年话自由 解读中华传统中的自由意志

【吉米言法】只有在一个保护并鼓励自由的环境中,我们才可以进行无穷无尽的探索,一切皆为可能。正如《加拿大权利及自由宪章》保护了在加拿大每一个人都享有「思想、信念、意见和言论,包括新闻和其他传播媒体的自由」(s.2),加拿大这个国家才能保持想像力和创造力,为社会,科技,以及经济的持续蓬勃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活力和动力。

十七世纪约翰洛克表示,自由就是「按照人们认为适合自然法则的范围来命令他们自己的行动,无需遵循任何其他人意愿」。

二十世纪初罗斯科·庞德在《法学导论》中解释,自然法则是对法律观念完美的表达,而所谓自然就是「那种表达了最完整想法的东西。这是一个完美的物体」。

如果说启蒙运动后西方所推崇的自由基础是自然法则,那在中华传统和哲学中人与生俱来拥有自由自主意志的起点和权柄其实也来自于自然法则。

我们可以在《庄子》中找到线索。《庄子》首篇《逍遥游》的主题思想是「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故曰: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 即除了遵循天地万物的规律,掌握「阴、阳、风、雨、晦、明之气」的自然变化,遨游无穷无尽的境界,一个人还指望其他什么呢!

实现真正的自由,就不再受到小我以及功名的侷限。可以说「自由」是人开拓一切可能性的前提和保障。

《逍遥游》充分展现了自然界的多元,文章从鲲鹏的变化开篇,「北冥有⻥,其名为鲲。 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

可是我们常常因为自身的格局限制了对自然多样性的理解和想像。

比如「冥灵」和「大椿」的神木古树要五百年或八千年才换过一季,但是蝉,小斑鸠(“学鸠”),小鸟(“斥鴳”)却因为自身的局限而无法懂得鹏程九万里的远大志向;清晨的菌类无法存活超过一天,所以无法理解日夜(“晦朔”)的交替,夏日的蝉(“蟪蛄”)也不会懂得什么是春季秋季。

在尊重自然差异「大小之辩」的基础上,《逍遥游》开始讨论「用」的概念及其客观条件。

「用」字甲骨文作桶形,意为功用或作用。但是由于客观条件的欠缺,即便你是「大舟」,或者拥有「大翼」,当所累积的水或风都不够份量时,也都会产生「无力」感,无法大展鸿图。

又如,宋国人要卖礼帽(“章甫”)到南方的越国,但是「越人断发文身」,所以礼帽就变得「无所用之」。可见「用」的功效确实受制于一定的自然客观条件。

但是我们对「用」的价值判断,是可以随着客观环境的变化,以及主观思想上解除束缚而发生改变。

例如《逍遥游》中提及,惠子跟庄子抱怨,魏王送的大葫芦种子结出的「大瓠」,因为体积过大,不适合作容器,故因「为其无用」而毁坏。庄子就批评惠子不擅于使用大的东西,若将「大瓠」制成「大樽而浮乎江湖」不就转无用为可用。

惠子又抱怨说,他有一棵没有用的大树叫「樗」, 主干「臃肿」,而枝干又「卷曲而不中规矩」。庄子就提议惠子把树栽到「广莫之野」,这样人也可以「徬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

今天我们倚坐史丹利公园沙滩长条圆木远眺大海不就是逍遥二字最佳的写照?

逍遥是自然对人的馈赠,因此我们既不能背离自然规律,也毋需拒绝思想自由,限制行动自由,从而成就一切之可能:无用也可以变得有用,甚至是大用。

撰文:吉米言 (卑诗公益法律服务社团 Access Pro Bono Society of BC 的资讯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