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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投資
2026-10-11 15:30:09

首置退稅最高5萬元 有物業父母幫手買屋也合資格

【星島綜合報道】加拿大首次置業者購買新樓房,最高可獲5萬元聯邦銷售稅退稅(First-time home buyers’ (FTHB) GST/HST rebate)。加拿大稅務局(CRA)最新指引指出,即使父母已有物業,如為協助子女取得按揭而與子女聯名購屋,仍可能符合退稅資格。

稅局在本周新公布的指引中舉例,如果一名首次置業者向發展商購買一手新屋,其父母為協助子女取得按揭,與子女聯名購屋,即使父母自己已有住宅物業,不符合首置資格,但只要子女及交易符合其他規定,仍可由子女申請退稅。

稅局解釋,多人聯名購屋,只須其中一名買家符合相關資格,便可申請退稅,但每宗交易只能由一名合資格買家申請。上述案例中,父母不能自行申請。

申請人須以新屋為居所

據《Canadian Mortgage Trends》報道,聯邦首置GST/HST退稅計劃,適用於合資格的新建或重大翻新住宅。如樓價不超過100萬元,可退還全部GST或HST中的聯邦稅,最高5萬元;如樓價介乎100萬至150萬元,退稅額逐步遞減;如達150萬元或以上,則不合資格。

申請人須年滿18歲,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在取得新屋業權當年及之前四個曆年(calendar year),不得曾以自己或配偶、同居伴侶擁有的住宅作主要居所,包括加拿大境外物業。申請人亦須以新屋作為主要住所,並在新屋建成或完成重大翻新後首先入住。

此外,如向發展商購屋,買賣合約一般須於2025年3月20日至2030年底期間簽訂,工程須於2031年前展開,並於2036年前基本完工及轉移業權。一般二手住宅不適用於此項退稅。

自行申請須於交收後兩年內入紙

申請者須留意,這項退稅未必能即時用作成交資金。部分發展商會在成交時直接扣除退稅額,其他買家則須自行向稅局申請,購屋者應事先查清相關安排。如須自行申請,買家須於取得業權後兩年內提出。

此外,安省部分合資格買家可享最高8萬元省級HST優惠,連同聯邦退稅,合計最高可達13萬元,但不同計劃各有申請條件及期限。詳情請閱 CRA 及 安省政府官網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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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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