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2025-04-17 15:02:32
最高法院一錘定音!她因多讀了個碩士 本來可免學貸這下事敗了
【星島綜合報道】加拿大最高法院表示,根據聯邦破產法,一個人必須在完成高等教育後,等待七年才能免除學生貸款債務。
加通社報道,聯邦最高法院周四(17日)就一名女子的案件作出判決,該女子於1987年至2003年期間,在參加三所大學的課程時獲得了政府的學生貸款。
她後來又重返校園,並於2009年在沒有額外學生貸款幫助下,獲得了碩士學位。
2013年,她根據《破產和無力償債法》(Bankruptcy and Insolvency Act)提出了一項消費者提案,這是破產的替代方案,它允許只支付部分欠款或將還款時間拉長。
根據破產法,一個人在不再是全日制或非全職學生七年後,就可以獲得免除其學生貸款債務。
2019年時,這名女子辯稱,自2003年起,當她完成了由政府學生貸款資助的最後一個學業時,在法律意義上就不再是學生了,但該辯稱沒有成功。
圖: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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