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女富豪擁卑詩商場和豪宅 卻不是加拿大稅務居民?
【星島綜合報道】在卑詩省擁有3家購物中心和一個高爾夫球場的華裔女富豪劉偉宏(Weihong Liu)承認,自己是中國當局創建的商業組織領導成員,而這些組織旨在推進政府的議程。
據Postmedia報道,加拿大媒體經常將劉女士描述為「溫哥華億萬富翁」,她已在安省提起訴訟,試圖接掌加拿大歷史最悠久的零售商「Hudson’s Bay」公司手中的25家店面租約,而該公司目前正處於破產保護階段。她表示自己準備投入4.69億元,但遭房東反對她競標。
劉女士表示,她十多年前就移居加拿大,買下了位於維多利亞和那乃磨(Nanaimo)的購物中心,以及位於原住民土地上擁有200家門店的杜華遜(Tsawwassen)購物中心(Tsawwassen Mills)。
兩年前,她曾帶領來自56 Below TV的獨立攝影師東南,參觀了她位於卑詩大學(UBC)附近的豪宅。
劉女士上個月向安省高等法院提交的文件(最早由記者Bob Mackin曝光)(下圖)證實,她並非加拿大公民。
根據卑詩省新的透明登記制度,劉女士在被要求列出她所有的「國籍/永久居留國」時,她只回答了一個:「中國」。而中國官方並不承認雙重國籍。
劉女士曾告訴《Times Colonist》記者,她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她的女兒也喜歡在這裏生活。但法庭文件並未提及她在加拿大的任何移民身份。
劉女士列出她現時地址為「中國廣東省深圳市銀谷別墅20號」,而非她在溫哥華的豪宅。
當登記文件詢問劉偉宏「依據入息稅法(Income Tax Act)是否屬於加拿大居民」時,她勾選了「否」。
住加拿大不用成為稅務居民?
Postmedia其後聯繫了移民專家和加拿大稅務局(CRA),以了解與加拿大有著廣泛聯繫的人,如何可能不屬於加拿大稅務居民。
過去一周,Postmedia透過電郵和電話聯繫劉偉宏,試圖透過她在加拿大的公司Central Walk和杜華遜購物中心聯繫她。Central Walk的一位僱員Linda Qin周四答應她將查詢此事,但此後一直沒有回覆。
溫哥華移民律師理查德·庫蘭德(Richard Kurland)對事不對人談到,加拿大永久居民是否可以聲稱自己並非稅務居民的,這個問題一直以來都存在爭議。
庫蘭德作為Lexbase通訊的作者,經常出席議會委員會會議。他表示,自己也曾對此感到困惑,並詢問前保守黨移民部長康尼(Jason Kenney),為甚麼移民能夠以加拿大「居民」保有身份,卻無需成為稅務居民。
退休溫市移民律師海曼(Sam Hyman)表示,在正常情況下,「確定一個進入加拿大的個人是否成為加拿大稅務居民」,最重要的因素是該人是否「在加拿大建立居住聯繫」。
據稱,通常情況下,一個人在加拿大居住至少183天(即半年)即可成為稅務居民。
「那麼,加拿大稅務居民便有義務申報其全球收入並就此繳稅,但須遵守任何適用的協議或條約,」他說。
加拿大稅務局網站詳細說明了其他需要人們承認自己是加拿大稅務居民的因素。包括:在加拿大擁有商業利益、在加拿大有受扶養人,以及在加拿大擁有房產,包括家具和汽車。
網站上說,不再是加拿大稅務居民的關鍵方法,是「在離開加拿大時切斷與加拿大的所有重要居住聯繫」。
加拿大稅務局官員在回答Postmedia提出的假設性問題:「即使一個人住在加拿大、擁有永久居民身份,並在加拿大擁有數億元的商業和個人房地產,是否能不被視為加拿大稅務居民?」時,對稅法提供了另一番解釋。
「答案是肯定的」
加拿大稅務局官員在花了5個工作日的電郵回覆中強調,他們的答案只是一般性的,每個人的稅務情況皆不同,「必須根據個別情況進行評估」。
官員表示,「在一個課稅年度內,居住在加拿大的個人,其來自全球所有來源的收入均須繳納加拿大入息稅。」而「非居民個人只需就其在加拿大境內的收入繳納加拿大入息稅。」
官員還表示,加拿大擁有可以防止「雙重課稅」的稅收協定,這進一步加劇了居民稅收立法的複雜性。
據稱,在某些情況下,他們「可能會認定某人是另一個國家的居民,因此不被視為加拿大居民」,這類人獲稱「被視為非居民」。
「因此」,官員最後總結道,「對你這個假設性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
換言之,官方承認,即使居住在加拿大,擁有永久居民身份,並在本國擁有價值數億元的商業和住宅物業,仍然可以「在入息稅法第250(5)條的子條款下『被視為非居民』」。
當被問及這些人是否可以逃避在加拿大、中國或其他國家繳納入息稅時,官員表示,「在未調查每宗個案的事實之前,無法提供確切的答案。」
圖:56 BELOW 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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