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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01:49:48
法官曾被滑板车撞至骨折 判决类似案件被指偏见须重审
【星岛综合报道】卑诗省一名裁判官曾两度被滑板车撞至重伤,法庭认为他在审理类似案例时,理应先交代自己有这些经历,据此裁定其判决无效,须发还重审。
法庭获悉,去年,阿德文库拉 (Michael Advincula) 在温哥华市中心的道路上踏着电动单轮滑板车时,被一名警员拦截下来,并对他「在没有保险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辆」的违例行为开出了罚款告票。
阿德文库拉对罚款提出异议但无效,被勒令支付568元罚款。他提出上诉,指控审理这宗简短判案的裁判官存在「偏见或对偏见的合理认知」。
根据卑诗最高法院上周发布的判决书内容,一名未有公布姓名的司法裁判官(Judicial Justice,通常审理交通及告票等个案) 曾在受理阿德文库拉案件的六个月前,审理另一宗个案,涉及一名因踏单轮滑板车而被罚款的女士。他当时告知法庭,自己曾两次被在行人路上踏滑板车的人撞伤——第一次导致他有脑震荡,第二次使他骨折,要卧床数个月。
判决书显示,他曾向该名单轮滑板车使用者说:「我有偏见,这对你不利」、「你或许不想让我来审你这案」,最后更表示「我不能审理你的案件」而退出了审案。
判决书指负责上述个案和阿德文库拉案的警员是同一人,他对裁判官提出质疑。「金警员 (Constable Kim) 意识到那件事与即将开始的审讯之间,存在着高度相似之处。他知道在六个月前,这位裁判官曾表达过强烈的观点,并因偏见而回避了那次审案。」
卑诗最高法院的法官在结论中表示:「审讯程序从基本上存在不公平,我确信存在司法不公。」
最高法院推翻了原判,并发还重审。
目前,在卑诗省的公共道路或行人路上使用电动滑板或电动单轮车,均属违法行为。
图: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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