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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 19:13:17

华裔室友为洗衫反目 「是租客还是客人」审裁有判决

【星岛综合报道】一对华裔男女室友关系恶化,最终更因洗衣问题反目。女方外游期间不准男方进入其浴室使用洗衣机,男方其后指女方只是「客人」而非租客,更将其全部物品搬到迷你仓。审裁处裁定双方均有违约,但男方违约较严重,须向女方支付约2,115元。

卑诗民事审裁处(BC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周一(31日)公布的判词显示,李先生(Chang Li)原本与伴侣向业主租住一单位,月租1,500元,并与两名子女同住。伴侣搬走后,他寻找室友分担租金。

2022年11月,王女士(Zhaolei Wang)成为他室友,以每月680元租用三个睡房其中一间,另付三分一电费及300元按金。双方以中文短讯记录部分租住条款,包括终止租住须提前一个月通知。

屋内唯一一部洗衣机设于王女士专用的浴室,而要进入浴室,必须先穿过她的睡房。双方没有书面订明洗衣机的使用安排,但李过往会先征求王的同意才使用洗衣机,而王亦没有反对。

两人的关系在2024年秋季转差,及至2025年2月,王准备外游两周,告知李在她离家期间不得进入其睡房及浴室使用洗衣机。李认为不合理,表示若她坚持便要她搬走;王则表示可在一个月后迁出,但仍拒绝让他使用洗衣机。

王出发后,李向她发短讯,称她是「不受欢迎的客人」,又指她并非租客,自己可随时要求她离开。至3月5日,他聘请搬运公司将王的全部物品搬到迷你仓,并禁止她返回住所。

审裁处指出,由于双方共用厨房,《住宅租务法》并不适用于这类室友纠纷。不过,王每月支付租金换取住宿,因此在双方的合约关系下仍属租客,而非李所称的「客人」。

然而,审裁处亦裁定王有违约。虽然双方没有明文订立洗衣机使用条款,但双方的室友协议存在让李合理使用洗衣机的隐含条款。王在外游期间以保安及私隐为由,拒绝让他使用洗衣机至少18日,时间太长。判词亦指出,李除了自己,还要替两名子女洗衣服。

审裁处认为,王女士的违约程度较轻,李可按照协议提前一个月通知叫她搬走,但他没有给足一个月通知,便擅自搬走王的物品及禁止她返回住所,构成更严重的「根本违约」。

审裁处最终裁定,扣除王须支付的107.75元电费后,李先生须向她支付1,940.70元赔偿,另加175元审裁费,合共2,115.70元。

图: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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