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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8:44:06

華裔業主違例短租罰近9萬 官指證供不可信仍撤銷97%罰款

【星島綜合報道】大溫地區一名柏文業主,因將其單位用作短期出租,遭業主立案法團罰款8.9萬元。她不服向民事審裁處提出訴訟,獲裁定撤銷大部分罰款,只須支付3,000元。

根據卑詩民事審裁處(B.C.’s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周一(27日)發布的裁決書,業主張玉鳳(譯音,Yufeng Zhang)否認違反關於禁止業主透過Airbnb等平台出租單位的大廈附例,並向審裁處挑戰業主立案法團向她處以罰款的決定。

裁決文件內容指,有充分證據顯示張的單位曾作短期出租用途,但業主立案法團計算罰款的方法卻受到質疑。

審裁官認為「罰款金額計算錯誤」,並裁定大部分罰款額屬於「未獲證明或超額收取」,因此撤銷其中的8.6萬元罰款,只罰3,000元。

業主立案法團提出的證據包括大廈大堂及升降機閉路電視拍下的畫面,其中部分拍到有人攜帶行李進出,另有清潔員攜帶清潔用品,再配合門卡紀錄,證明有關人士曾進入張的單位。

審裁官認為,該單位甚有可能曾透過Airbnb或類似平台作短期出租。

業主承認監管疏忽

業主立案法團指控,涉事單位於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期間,曾五次作短期出租,但其中兩宗個案僅提供閉路電視畫面,未有相應的門卡紀錄。

審裁官因此只維持其餘三宗個案的罰款成立。

張向審裁處表示,期間單位一直租予一名長期租客。她承認,由第三方代理人協助管理租務時「存在一些監管疏忽」,但強調自己不知道單位被轉作短期出租。

審裁處文件顯示,業主立案法團曾多次透過電郵向張發出違例通知,理應足以令她察覺單位被不當使用。張則辯稱,被發到的電郵地址並非她常用的一個。

誠信令人產生嚴重疑慮

審裁官認為張此說不可信,她是知道或理應知道有關情況。她提交的部分證據亦受到質疑,包括一份聲稱於2023年11月簽署的租約,但張其後承認該文件屬回溯日期簽署。

審裁官形容,該份文件「令人對張的誠信產生嚴重疑慮」,而且她未有作出充分解釋,因此不接納她「當時確實有長期租客」的說法。

業主立案法團就每宗短期出租個案,按每日1,000元計算罰款,但審裁官認為,大廈附例只容許在違規持續超過7天且沒有中斷的情況下,才可按日罰款。所以,法團只能在首7天共罰款1,000元,其後才可按每日1,000元計算。

此外,法團在加罰前,未有按照相關完成兩個通知程序,因此就三宗短期出租個案雖歷時共55天,但只可就每宗違規收取1,000元罰款。

除上述合共3,000元罰款外,張另須支付125元堂費。

圖: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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