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诗法院做出重大判决 预设同意强制精神病人治疗违宪
【星岛综合报道】卑诗省最高法院就精神疾病和非自愿治疗问题作出裁决,推翻了省政府的立场。
综合CTV与CBC报道,卑诗省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针对精神疾病与强制治疗做出重大判决,裁定该省现行预设同意的非自愿治疗(involuntary care/俗称强制治疗)违反《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
这项在非自愿治疗问题成为政治讨论和公共安全辩论焦点之际出炉的判决明确指出,省府在未评估患者决策能力下,直接授权医疗机构负责人实行「预设同意/预设默许机制」(Deemed consent regime)制度,强制实施精神科治疗是违宪。原告方指出,每年约有1.7万名省民在《精神健康法》(Mental Health Act)下被强制收治,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可能遭受了非自愿的治疗。
法院目前已给予省府6个月的期限来修正这项实施近50年的法规。
每年约1.7万人被强制收治
在这份历经10年诉讼、长达289页的判决书中,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官布莱克(Lauren Blake)明确指出,《精神健康法》与《医疗同意法》(Consent Act)的特定条文已侵害患者的宪章权利。卑诗省过去一直运作「预设同意/预设默许机制」的法律制度。
代表加拿大伤残人士权益组织「Council of Canadians with Disabilities」提起诉讼的McCarthy Tetrault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派威廉斯(Patrick Williams)受访时坦言,卑诗省每年约有1.7万人被依《精神健康法》强制收治,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可能遭受了非自愿的治疗。
威廉斯直言,尽管并非所有人如此,但其中一部分患者所接受的强制治疗方式,无疑已被法院认定与我国宪法相牴触。
法官布莱克在判决中强调,强制收治精神疾病患者的程序极其复杂。患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个体高度脆弱,且往往面临被人类核心特质(即清晰思考与理性推理能力)所背叛的风险。
给予省府6个月宽限期修法
卑诗省境内目前有超过70家医院与医疗设施,提供依据《精神健康法》遭到强制收治的患者进行住院治疗。这些患者有的被收治数日,有的长达数月,直到被评估为状态良好方能获准离开。
有数十名曾接受非自愿治疗的患者出庭作证,向法庭讲述了他们令人不安和痛苦的经历。
针对此项历史性判决,卑诗省卫生厅长(Health Minister)奥祖宜(Josie Osborne)在周五的另一场合做出正式回应。
奥祖宜厅长表示,省府对该判决结果极为重视,必须仔细审阅此案例以厘清未来的具体下一步行动。
奥祖宜表示省府正密切审阅相关案例以厘清后续步骤,并强调强制收治虽是精神健康体系的一环,但未来必须在尊重患者权利、尊严与自主权的前提下进行。
法院已给予省府6个月的宽限期,用以研拟符合宪章精神的新型法律修正案。
威廉斯律师直言,实施近50年的《精神健康法》长久以来仅靠零星的修修补补,全面现代化与根本性变革已刻不容缓。
图:Global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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