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
2026-07-04 17:22:12

卑诗汉空口称「遭胁迫」签下借据 法庭裁定仍须履约偿债

【星岛综合】卑诗民事审裁处(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简称CRT)近日裁定一名男子胜诉。该名男子因借出资金而涉讼,虽借款人辩称签署借贷协议时受到胁迫,但审裁处并未采信。

据Delta Optimist报道,原告康卡拉(Narasimha Reddy Kankara)提交了相关文件、影片以及两人签署协议时的证人证词,证明自己曾于2024年7月借给亚萨拉普(Mukesh Yasarapu)4,000元用于购车。然而,他事后仅收到2,000元的付款。

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这笔贷款本应在2024年10月30日前全额还清。

被告亚萨拉普则辩称,他曾请求康卡拉给予更多宽限期,并指控是对方强迫他签署该份协议的。他在陈述书中声称,康卡拉当时伙同七、八名随从企图对他进行人身攻击与恐吓,并强行将他带往康卡拉家中。

他表示,自己是在「恐惧与压力」下被迫落款,完全是出于对人身安全的担忧。

对此,审裁处指出,若要使「胁迫」(duress)在法律上成立,亚萨拉普必须证明对方当时使他陷入绝境,导致他在现实中毫无其他选择,只能屈从签署协议;同时,该压力必须达到不公、过度或具强迫性,足以剥夺当事人的自由意志。

然而,被告除了口头自陈外,未能提供任何证人证词等实质证据来支持其指控。相反地,现场签署协议的影片显示,亚萨拉普在签字时神色自若,并无显著受到胁迫的迹象。

此外,两人在诉讼中均提及签约后曾遭对方骚扰、恐吓或威胁。

但审裁处认为,不论这些后续纠纷是否属实,皆无法免除亚萨拉普身为借款人(且其已承认借款)的还款义务。

最终,审裁处裁定亚萨拉普必须偿还剩余的2,000元欠款及相应利息。

至于康卡拉提出的其他索赔项目,包含未来扣留车辆所需的「拖车费」,则遭到审裁处驳回。

图:网上图片

V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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