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子-專欄
2024-12-02 11:11:36
【康子专栏】子女收楼看得「贱」
常听见父母说:「留下两层楼给子女,等佢地下半世唔使忧。」
却常见子女收楼后,「咄」一声卖掉,套现一千几百万元后,急不迭旅行去。
模式不变。奇怪,为甚么「旅行要卖楼」?收租/自住/换楼等,不行吗?一定要如此决绝,好像与层楼有不共戴天之仇。
好了,若干年后,子女浪游回来,揾工难,冇屋住,租楼贵;开始怪政府,怪地产商,怪社会,怪来怪去,净是不会怪自己。
咒骂声中,容颜渐老,年轻时的灵秀之气不再;逐渐身形肥肿,举止粗蠢,自知最好的日子已远去,来日不可追,变得十分乖戾。
父母一定比子女先去,亦没有余资可餽赠;要是仍健在,子女开始谋算。
最坏的情况,是子女联同外人,将父母名下,或亲子联名的资产转移,以为又可以套现一大笔,继续「去旅行,去到尽」。
话之你有几十层楼,当有「外人」介入,变魔术般,一两年间足以破败,至不可收拾的地步。
许多朋友不信,可惜惨剧就这样,在光天化日下发生。
原因是一切得来太易,子女不懂珍惜,贱视父母的资产,当然不会有好下场。
亦因为只顾外游,消耗时间成本,失去学习及解决问题的能力。面对香港的急剧转变,你以为在欧洲玩几年后,回来一切没变改?
同类的例子看得多,有种如梦如幻感。破败后的子女,留在香港未算惨,更厉害的,是近几年来兴「情绪移民」,他们嫌香港不够好,捞尽最后一点资产,又跟别人移民去。
流落外地,没钱,没楼,没工作,没家庭。只有莫名其妙的自制「优越感」,眼看仅余的积蓄,滴滴消耗,下场不忍闻问。
怪谁?只怪父母当初留下物业,得来全不费工夫,自然看得「贱」,古今中外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