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濃 專欄
2022-08-30 14:49:05

經營過人之處

在王峰的《一千零一則經商智典》上讀到一則故事,化肥廠老板羅斯生意失敗後,往阿拉斯加討生活,先是檢垃圾,後來見街頭有俄羅斯人賣羊肉串燒,生意還不錯,便模仿著做起來。起初生意平平,後來他發現顧客很在意衛生問題。他便把自己的衣服洗得乾乾淨淨,用具洗刷得亮可照人,羊肉串擺放得整整齊齊。生意果然大為改善。他更虛心向同行請教,又聽取顧客意見,結果他成為大眾吃羊肉串的熱點,生意越做越大,後來創辦了羅斯羊肉食品公司。

這故事告訴我們,事業要成功,須有過人之處。

初到加拿大,就曾驚嘆一些成功企業的過人之處,一是退貨制度。售出貨品在指定限期內可退貨,不必申述理由。事實說明這承諾真能做到,即使包裝已拆毀,又有使用過的跡象,職員還是二話不說,退貨還錢。公司的損失是顯然的,但他相信顧客不會無端退貨,而這政策加強了顧客購物信心,有助公司業務。

又有公司聲明,只要某件貨物別的公司售價比他便宜,他就以同等價錢出售,甚至打個折扣。讓顧客相信,他是最便宜的一家。

有快餐店聲言,他們製成的食品,如超過某個時間還未售出,就會下架棄去,強調新鮮是他的過人之處。

說到寫專欄,能維繫多年,除了內容能吸引讀者閱讀之外,過人之處還包括不脫稿,無錯別字,字數符合要求,不帶給報社麻煩。一兩個月不難,堅持十多年、二十多年就並非易事。

(8月3日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