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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3:46:26

卑詩男子亞省販毒 遭判處8年監禁

【星島綜合報道】一名卑詩省男子因在亞省透過所謂的「電話販毒」行動販賣大量芬太尼、可卡因和甲基安非他命而被判處 8 年監禁。

28 歲的曼吉爾 (Manjot Singh Gill) 來自素里,他承認 4 項指控,包括販毒、持有犯罪所得財產以及違反禁止持有毒品的緩刑令。

吉爾是在警方秘密調查後被起訴的,該調查涉及卡加利和愛民頓等多個司法管轄區的 250 多名執法人員。

卑詩最高法院法官迪翁寫道 (Tina Dion),上個月在新西敏舉行的量刑聽證會上,法庭聽取了吉爾及其同夥如何「以複雜的方式」販賣毒品,包括使用租賃汽車、假名、藏匿處和一次性手機的過程。

據法官稱,一些參與販運行動的成員甚至實施固定的工作時間表,即工作 3 星期,然後休息 3 星期。

但法庭獲悉,該組織顯然存在裂痕,吉爾多次向便衣警察販賣毒品,並吹噓該集團從卡加利和卑詩省部分地區走私到愛民頓的芬​​太尼的品質。

2021 年 1 月 12 日,警方搜查了愛民頓 2 間用作藏匿地點的公寓後,吉爾被捕。

據法庭稱,這名來自素里的男子被發現獨自待在其中一間套房的廚房裡,調查人員還在那裡發現了 1.6 公斤冰毒、170 克芬太尼和各種切割劑。

吉爾的一名同夥在另一間公寓中被發現,身上還攜帶有芬太尼和可卡因各 40 多克、45,895 元現金和 9 部手機。

法官寫道,這些錢被扣押後經過掃描,發現其中 860 元來自便衣警察。

儘管如此,法庭稱,其中一名仍在臥底的警官在逮捕 2 天後收到一條短信,稱吉爾和他的同夥已重操舊業。

吉爾直到 2021 年 9 月才被正式起訴。

吉爾的犯罪歷史包括 2018 年在素里提出的 3 項指控,即 3 項販毒罪、1 項危險操作機動車罪和 1 項未在事故現場停車罪。

由於這些罪名,他被判處 18 個月監禁,隨後進行 18 個月的緩刑,緩刑於 2020 年 11 月到期。

法官稱:「很明顯,吉爾先生從我們社會成員的死亡中獲利。他直接導致了吸毒者死亡率上升。他並沒有對任何這些物質上癮,他的參與是為了貪婪。」

吉爾還被勒令提供 DNA 樣本,並終身禁止持有槍枝彈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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