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区诺轩同意协调会议上本来有分歧
民主派47人参与「35+」初选,涉嫌争取立法会过半否决财案被控,16人否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区诺轩今(14日)午于西九龙法院盘问下同意协调会议上本来有分歧,戴耀廷设计出「积极运用《基本法》权力否决财政预算案」条款用作讨论平衡点,及后九西新东2区协调会议没有达成共识。惟戴6月9日记者会表明参选人不需签署文件,区解释因为戴「唔会整一份文件出来畀政府取消参选者嘅资格」。
区:戴「唔会整一份文件出来畀政府取消参选者嘅资格」
大律师沈士文代表林卓廷及黄碧云续盘问,区诺轩认为戴耀廷文章《真揽炒十步》中提倡不断否决财政预算案,以致解散立法会到特首下台属「激进立场」,交代自己从来没有提出过否决财政预算案,只曾在5月5日新界东第2次协调会议中回应众人分歧时提出质疑,当时指「始终民主派有好多唔同人参选,唔同人有唔同谂法,功能组别参选人佢哋会顾及界别利益,唔能够勉强其他人否决财政预算案」,就綑绑候选人一事持异议。区提到「开过咁多协调会佢(戴)冇理由唔知其他与会人士嘅意见」,故曾与戴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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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问下区同意协调会议上本来有分歧,戴耀廷设计出「积极运用《基本法》权力否决财政预算案」条款,用作讨论平衡点,及后九西新东2区未达成共识,而直到6月8日戴广发最终版本协调文件,再无后续讨论会议共识。《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追问下区忆述上述条款最早可见于3月24日九西第一次协调会议会后发送与会者的协调文件初稿。李官再追问可有参选人提议修订最终版本文件,区答「我冇掌握到相关资讯」。
6月9日初选记者会上戴表明参选人不需签署文件,沈士文问到是否出于会上分歧?区答道戴「当时系惊取消资格嘅问题」,续指戴曾称「佢唔会整一份文件出来畀政府取消参选者嘅资格」。区另外确认黄碧云及林卓廷参选时没有签署及夹附共同纲领,《墨落无悔》声明出台后取态不改。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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