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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6 05:15:40

《新維月刊》創辦人王健民深圳判囚5年3月

香港時政雜誌《新維月刊》創辦人王健民,被深圳警方指涉嫌「經營非法出版物」,今日在深圳南山法院被判刑5年3個月。

案中共有4名被告,除王健民外,還有編輯咼中校、王健民妻子徐中雲,和內地編輯劉海濤。其中咼中校判囚2年3個月、徐中雲判刑1年,緩刑2年、劉海濤判刑2年,緩刑3年。

案件早上9時半在深圳南山區法院宣判。62歲的王健民持美國護照,本身是香港永久居民。王健民與咼中校都曾在《亞洲週刊》任職,分別擔任資深特派員、編輯,後來先後辭職,創辦《新維月刊》和《臉譜》時政雜誌,內容包括揭發中共高層內幕,前年5月遭內地當局帶走。

案件於去年底開庭,從商的王健民還被加控「行賄」和「串通投標」罪。王、咼兩人都當庭認罪,並表示懺悔。

深圳印刷成本較香港低,有傳《新維月刊》及《臉譜》在深圳印製後才運港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