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網紅「鐵頭」敲詐勒索獲刑8年 法庭認定屬惡勢力組織
內地知名打假網紅「鐵頭懲惡揚善」近日因涉嫌犯尋釁滋事罪及敲詐勒索罪,被判處監禁8年,並處罰金13萬元人民幣(約14.2萬港元)。法院認為,被告以「打假」為名,透過線上直播及線下滋事等手段索取財物,嚴重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環球時報》前總編輯胡錫進評論指「鐵頭」咎由自取,強調無論是否從事自媒體,均須恪守法律底線,其下場對博取流量的網紅具深刻警示意義。
共6人罪成最高判監13年
現年約30歲的「鐵頭」董某及其餘5名被告周五(11日)於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法院接受一審宣判。除「鐵頭」董某本人外,同案另外5名被告,分別被判處監禁9個月15天至13年不等。
文件顯示,董某等人於2024年5月期間,曾以掌握並將曝光黑材料作脅迫,向一名網絡帶貨主播索要數百克黃金,最終東窗事發落網。法庭指出,從組織性、犯罪特徵及危害後果等標準判定,幾名被告的聯合犯罪行為已構成具欺凌、壓迫性質的「惡勢力組織」。
曾赴日塗污靖國神社博流量
「鐵頭」過去在社交平台曾靠爆料海南三亞海鮮市場「偷工減料」、舉報補習機構「新東方」違規補課等爭議事件迅速走紅。然而,其作風極具爭議,曾多次遭平台封禁帳號,亦有刑事前科,據網民爆料,「鐵頭」曾因開設賭場和非法拘禁被捕。 2024年5月,「鐵頭」前往日本靖國神社,在門前的石柱上塗鴉及做出不雅行為,並將過程拍成影片上載,企圖藉此轉移輿論焦點,博取網絡流量。
《環球時報》前總編輯胡錫進發文評論事件,指「鐵頭」因敲詐勒索獲刑是咎由自取,結局令人感慨。胡錫進強調,無論是否從事自媒體,均須恪守法律底線,網絡流量絕非違法的擋箭牌,其下場對博取流量的網紅具深刻警示意義。
針對今次裁決,有內地律師分析指出,合法維權與敲詐勒索界線明確,個人無權以曝光負面資訊為籌碼私下索財。凡利用自身網絡影響力脅迫他人斂財、甚至在公共場所直播滋事者,均屬嚴重刑事犯罪,司法機關會從嚴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