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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04:10:48
惠州女被冤枉尋釁滋事 無辜羈押608天獲賠¥43.7萬
廣東惠州女子羅姚環因一條45秒記錄土地施工糾紛的短片,被控尋釁滋事罪並身陷長達數年的刑事訴訟。
案件歷經兩度一審定罪、兩度二審發回重審後,檢方終因「證據不足」撤回起訴並作出不起訴決定。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法院隨後作出國家賠償決定,向被無辜羈押608天的羅姚環賠償人身自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43.7萬餘元人民幣,並為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及賠禮道歉。
案情始於2021年5月,惠陽區淡水街道辦在羅姚環一家耕種三十餘年的土地上興建污水處理設施,期間推土機填埋農作物,引發施工衝突。2022 年 9 月,網絡平台出現一段記錄現場推搡與施工的45秒短片並迅速發酵。事隔11天,具法學本科背景的羅姚環遭警方逮捕,檢方指控其發布不實短片、起鬨鬧事破壞公共秩序。
一審被判囚20個月
訴訟期間,羅姚環始終堅稱短片非其製作,涉事帳號亦非其註冊。然而,惠陽區法院於2023年10月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惠州中院隨後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原判;重審時惠陽區法院再次作出相同有罪判決,中院於2025年7月二度裁定發回重審。
直至第二次重審階段,惠陽區檢察院因平台登錄設備及 IP 數據不全、關鍵證據無法形成閉環,於今年3月申請撤訴,並於5月正式作出《不起訴決定書》,認定現有證據不足以證實其發布虛假短片。
惠陽區法院於7月14日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支付人身自由賠償金約30.1萬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約13.6萬元 。法院指出,羈押608天屬嚴重後果,且其未成年兒子因目睹母親被捕受驚患上嚴重抑鬱,該心理創傷亦在酌定撫慰金時予以綜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