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办假结婚证培育试管胚胎 出轨夫申请离婚阻癌妻追杀「骨肉」
江苏无锡一名罹患肺癌的朱姓女子,于养病期间发现丈夫与第三者伪造结婚证书,并在当地医院成功培育冷冻胚胎。她前往涉事医院要求销毁胚胎,却遭院方拒绝。朱女士愤而将丈夫、第三者及涉事医院告上法院,要求处理胚胎、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让第三者公开道歉。
综合内媒报道,朱女士于2019年确诊肺癌,先后经历四次手术。朱女士在休养期间发现,丈夫与一名1994年出生的女子伪造结婚证书,于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登记并进行试管婴儿疗程,期间丈夫甚至在家公然服用备孕药物,最终成功培育冷冻胚胎。
据朱女士推测,若事件未被揭发,第三者的预产期可能在朱女士夫妻女儿今年高考前后。
医院以基因来源为由拒销毁胚胎
东窗事发后,朱女士透露,该名经营茶社的第三者态度嚣张,曾于上海一间酒店当面拍摄挑衅她,「正面刚我,朝着我拍照」,至今未曾致歉。
根据内地法例,只准合法登记夫妻进行试管婴儿疗程。朱女士向医院出示官方核发的结婚证,要求医院核验并销毁胚胎,院方却表示无法核实文件,还指朱女士未有参与提供遗传物质,无权单方面申请销毁。医院更提出,若朱女士真的与丈夫离婚,男方与第三者正式结婚即可使用该冷冻胚胎。
朱女士愤而在丈夫、第三者及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一并起诉至法院,要求包括:医院方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由丈夫、第三者承担连带责任、第三者公开赔礼道歉及丈夫承担诉讼费用等。
与此同时,朱女士亦向上海市卫健委反映。卫健委却答复称院方按规定查验了身份证和结婚证,无证据表明中山医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医院已经停止相关服务,胚胎由院方封存;关于销毁胚胎的请求,卫健委无相应职责,建议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
7月30日,朱女士在步入法庭的前一分钟,突然接获丈夫以「感情不和」为由发出的离婚诉讼传票,并提出不公开审理申请。朱女士认为,丈夫意图十分明显,希望透过离婚后与第三者正式登记结婚,从而令以假证培育的胚胎得以合法移植。
坚持不销毁不离婚
据悉,朱女士的丈夫与第三者曾因伪造证件已被行政拘留5日。朱女士表明,「胚胎不销毁,绝不离婚」是她的底线,并要求第三者公开道歉。同时,坚决拒绝丈夫提出按月分期支付财产的分割方案。
根据内地《民法典》第一千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则在界定法定继承人范围时,明确指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