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婚陷阱|相識兩天閃婚4日即離婚 安徽男驚揭妻子三次吸毒及「無限閃婚」
內地近年頻頻爆出假借「相親結婚」之名、行「騙取禮金」之實的惡劣新型詐騙案。一名來自安徽的男青年,去年在婚介公司介紹下前往貴州相親,豈料與一名女子相識僅兩天便「閃婚」,更豪花逾33萬元迎娶。不料,兩人正式同居僅四天,女方即以各種荒謬理由拒不歸家並強烈要求離婚。男方報警後,更揭發出一連串令人震驚的騙局。貴州法院昨日(24日)對該案作出宣判,裁定該名涉案女子詐騙罪成,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
涉嫌詐騙被刑拘 法院判退賠15萬人民幣
案情指出,1996年出生的安徽青年何攀,於2025年4月經紅娘介紹前往貴陽相親,結識了1991年出生的女子陸某某。陸女自稱「父母雙亡、由姑姑撫養長大且僅結過一次婚」,並向何攀表達愛意。兩人在相識短短兩天內便迅速註冊結婚。何攀前前後後向婚介平台、媒人支付了15.4萬元(人民幣,下同)服務費,並與陸女簽下婚前合同,給予12萬元彩禮以及價值5萬多元的「五金」首飾等,累計花費約33萬元。
然而,陸女於4月26日隨何攀回到安徽共同生活後,僅短短四天,便以「機場離家太遠」等荒誕藉口離家出走並提出離婚。何攀家人追至貴陽索還彩禮不果,憤而報警,這才撕開了陸女的假面具。警方調查驚悉,陸女不僅在婚前一個月才剛與另一男子「閃婚閃離」,更有三次因吸毒被捕的案底;更荒謬的是,其親生父母根本健在,而當初出面主持婚事的所謂「姑姑」,亦全屬聘人假扮。
陸女於2025年9月因涉嫌詐騙罪被刑事拘留。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陸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隱瞞非真心締結婚姻的事實,利用閃婚手段詐騙他人財物共計16.3萬餘元人民幣,數額巨大,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鑑於陸女自首、認罪認罰並在庭上向受害人道歉,法院依法予以減刑,最終判處陸女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罰款8,000元,並責令其退賠何攀15.3萬餘元人民幣。先前何攀已被逼向婚介公司追回15.4萬元的中介費,是次判決有望助其挽回絕大部分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