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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02:27:00
受贿22亿元破纪录 南京经开区贪官杨有林判死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6日)一审宣判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杨有林受贿、贪污、行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洗钱案。其中受贿金额高达22亿元(人民币,下同),杨有林被判死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杨有林当庭认罪。
根据公开资料,杨有林受贿22.14亿元,是新中国司法公开裁判案中,单一受贿罪金额最高纪录。此前的「纪录保持者」为中国华融原董事长赖小民受贿17.88亿元,当年法院明确称其为建国以来受贿金额最大案件。
经审理查明:杨有林自1993年起长期在南京担任多职,并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接工程、企业经营、土地出让、资金周转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22.14亿多元。
杨有林还伙同他人骗取财政资金,挪用国有公司资金,违规安排土地拆迁建设等,数罪并罚。法院称,虽然杨有林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具有立功表现,但综合其所犯受贿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