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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5 08:30:16

味全混油案遭起訴 魏應充一審判罪4年

台灣味全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因味全混油案遭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依詐欺取財罪,判決有期徒刑4年;味全公司判處罰金1550萬元。但全案可上訴。

味全公司被控從2007年起,為降低成本,委頂新製油向大統長基公司買進摻銅葉綠素的油品,偽裝偽入味全油品,對外販賣;又在大統案爆發後,用不實檢驗報告掩飾。

台北地檢署依詐欺取財等罪起訴魏應充、張教華、常梅峰等13人。同案被告、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峰3年10月徒刑;味全前總經理張教華無罪。

去年11月,魏應充在頂新劣油案一審獲判無罪,味全混油案則由台北地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