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經濟
2015-05-05 04:57:26

發改委取消政府制定藥品價格

發改委宣布,發改委、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制定了《推進藥品價格改革的意見》,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藥品價格,完善藥品採購機制,發揮醫保控費作用,藥品實際交易價格主要由市場競爭形成。
  其中,醫保基金支付的藥品,由醫保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醫保藥品支付標準制定的程序、依據、方法等規則,探索建立引導藥品價格合理形成的機制。專利藥品、獨家生產藥品,建立公開透明、多方參與的談判機制形成價格。
  此外,醫保目錄外的血液製品、國家統一採購的預防免疫藥品、國家免費愛滋病抗病毒治療藥品和避孕藥具,通過招標採購或談判形成價格。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仍暫時實行最高出廠價格和最高零售價格管理。至於其他藥品,由生產經營者依據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情況,自主制定價格。
  發改委表示,將堅持放管結合,強化價格、醫保、招標採購等政策的銜接,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同步強化醫藥費用和價格行為綜合監管,有效規範藥品市場價格行為,促進藥品市場價格保持合理水平。(d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