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亿元I•PARK2合约未中标 环保国企提复核 质疑中标公司涉致命工业事故仍可投标
中国建筑工程(香港)及三峰环境联营的Hong Kong Energy Recovery Park月前中标,成功投得屯门堆填区扩建工程(I•PARK2)项目的设计、建造和营运合约,合约价值约219亿元。另一投标者深圳能源环保指中建旗下启德医院第二期地盘发生了致命工业意外,理应即时暂停中建工务工程「建筑」类别的投标资格,要求推翻中标决定,宣布中标决定及不暂停资格决定属非法。
中标公司成员涉致命工业意外
申请方为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答辩方为环保署署长及发展局局长,拟利害关系方为Hong Kong Energy Recovery Park,由中国建筑工程(香港)有限公司及三峰环境联营体联营。
入禀状指,申请方营运固体废物处理业务,去年7月10日中建旗下赤鱲角港珠澳口岸地盘发生致命工业意外,翌日发展局向中建发出通知,即时暂停其工务工程「道路及渠务」类别的投标资格,直至去年10月10日为止。今年4月22日中建旗下启德医院第二期地盘亦发生另一宗致命工业意外,然而发展局没有即时暂停中建工务工程「建筑」类别的投标资格。
应暂缓执行待独立审视
环保署前年12月20日刊宪公告,邀请工程商为屯门曾咀煤灰湖发展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第二期(I•PARK2)项目合约投标,项目预期会用活动炉排焚化技术,每日处理6000吨都市固体废物,由今年初开始兴建,其后负责营运15年,合约原订于去年6月27日截标,其后延至去年10月10日。申请方与拟利害关系方均有入标。申请方今年7月获署方顾问告知由拟利害关系方中标,项目合约价值约219亿元。此后,申请方多次向政府表达关注招标程序,认为应暂缓执行待独立审视。
申请方援引评审标书的评分制度、发展局技术通告及承建商管理手册,认为启德医院第二期地盘发生致命工业意外后,发展局理应即时暂停中建工务工程「建筑」类别的投标资格,拟利害关系方不应中标,发展局没有如此行事属公法上非法。因此申请方提出司法复核要求推翻决定,宣布此属非法。
案件编号:HCA1727/2026
法庭记者:陈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