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國際
2026-09-16 01:35:55
北韓炸毀兩韓聯絡辦公室 首爾法院判賠2.56億港元
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6日針對北韓2020年炸毀兩韓聯絡辦公室一事作出裁決,北韓須向南韓政府賠償446億2641萬餘韓圜(約2.56億港元)。這是首宗「南韓政府對北韓政府」的訴訟,歷時逾3年3個月。
兩韓聯絡辦公室座落於北韓境內開城工業區,2018年9月依時任總統文在寅與北韓領導人金正恩在板門店會談達成的協議成立,作為南北雙方溝通協商的重要平台。
被告缺席 法院幾乎全額判賠
2020年1月,南韓人員因新冠疫情撤離後,辦公室陷入停擺;同年6月,金正恩胞妹金與正以南韓脫北者團體施放反北韓傳單氣球為由,宣稱聯絡辦公室已「毫無用處」,下令將其引爆炸毀。
南韓統一部統計,爆破造成聯絡辦公室損失約101.8億韓圜、附近的綜合支援中心損失約344.5億韓圜,合計損失約447億韓圜。法院幾乎全額採納統一部的索賠請求。
恐難執行但保留追究權东
由於北韓方面未出庭應訴,法院採取公示送達方式完成程序。預料北韓不會提出上訴,但實際執行賠償的可能性極低。南韓政府可以嘗試扣押北韓在海外的資產,但過去國內戰俘家屬打贏官司後也曾試圖向北韓追討補償,至今無果。
南韓官強調,起訴主要是為了保障國家債權,避免索賠權因3年時效屆滿而消滅,勝訴後相關債權時效依民法將延長至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