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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4 02:15:24
大馬葉芯嫙案︱14歲少年暗戀師姐180刀奪命 法庭接納「精神失常」判無罪
馬來西亞2025年10月發生一宗震撼各界的校園命案,當時14歲的男學生尾隨暗戀的16歲學姐葉芯嫙進入女廁,狂刺至少180刀將她殺死。涉案少年在案發當下處於精神失常狀態,周一(14日)獲判謀殺罪名不成立,被下令送往精神病院接受治療。
死者葉芯嫙的母親發文悼念愛女。 fb / Aapple Wong
綜合此前報道,案發於2025年10月14日。他上課時看見葉芯嫙步出課室後,隨即向老師提出要離開課室,然後尾隨死者到廁所。當死者走入廁格鎖門,疑犯爬上門板跳入廁格內行兇。
死者當時大喊大叫,引來老師注意,但被告行兇後逃跑,老師撬門後,發現葉芯嫙早已斷氣。死者身中至少180刀,死因為頸部與胸部多處刀傷,頸動靜脈等主要血管亦受創。被告犯案後繼續在學校徘徊,持刀進入許多間課室,高喊「我殺了人」。事後到場調查的警員在他身上搜出3把刀。
死者葉芯嫙的母親發文悼念愛女。 fb / Aapple Wong
據指被告暗戀死者,單方面對其有好感,手機相簿中有大量對方的照片。但警方與家屬證實兩者互不認識,未曾有任何交集。
葉芯嫙案|疑犯在案發後被當場制服。 網上圖片
由於涉案少年仍未成年,全案以閉門方式審理。主審法官周一花了45分鐘,宣讀長達80頁的書面判決,針對控方及辯方的每一個論點作出詳細說明,包括被告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案發時是否精神失常、辯方是否成功證明刑事法典第84條文所規定的精神失常抗辯等。
法庭最終認定辯方已證明被告在醫學上的精神失常,且達到法律上要求的標準,裁定他謀殺罪命不成立,送往精神病院接受治療,直到雪州蘇丹取得醫療報告認為適合安全重返社會,再作進一步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