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利班新法允许童婚「沉默即同意」 联合国斥合理化歧视女性
阿富汗塔利班政权近日颁布有关离婚程序的新法令,由于当中多项条款被指变相承认童婚,引来联合国、人权组织及法律学者的强烈批评。新法例允许监护人为未成年人安排婚姻,且并未设立最低结婚年龄限制。
离婚须得丈夫同意
今年4月,塔利班最高领导人阿洪扎达(Hibatullah Akhundzada)颁布了一项关于夫妻司法分居的新法令,当中列出了12个可解散婚姻的理由。
虽然在条文表面上,某些条款似乎为女性提供了寻求法庭协助的途径,但在实际操作中,每条路径都受到男性权力的阻碍,包括必须获得丈夫的同意、法官的裁量权、证人的证词,或是男性亲属的权力。法令甚至规定,即使在虐待或疏忽照顾的情况下,若未经丈夫同意,法官和仲裁员仍不得批准离婚。
美国全国公共广播电台(NPR)随后补充,根据塔利班司法部颁布的新法令,第五条规定儿童的男性监护人有权为未成年人安排婚姻,相关婚姻契约将被视为合法;新法虽规定这些儿童达到青春期后可向法庭申请宣布婚姻无效,但仅限于极少数的特定情况。此外,法令第七条更允许,若已进入青春期的处女对婚事保持沉默,将直接被视为同意婚事。
新法未设最低适婚年龄
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秘书长副特别代表加尼翁(Georgette Gagnon)指出,这项法令使歧视女性的制度进一步合理化。若结合此前限制女童受教育及女性参与公共生活的措施,将进一步巩固一套剥夺阿富汗妇女与女童自主权、机会及司法救济渠道的体制。
阿富汗人权律师兼「人权观察」研究员阿巴西(Fereshta Abbasi)表示,阿富汗旧有的民法典规定女童适婚年龄为16岁,在父母同意下可在15岁至16岁之间结婚。
然而新法令却完全没有列明任何最低年龄限制。她批评,此法律赋予男性极大权力,几乎剥夺了女性所有的法律保护,同时违反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
女性被禁踏足法律界
事实上,自塔利班于2021年重新掌权后,便禁止女性在法律系统工作,女律师及女法官均被排除在外,导致女性在面对家庭暴力或强迫婚姻时更难寻求法律援助。新法令虽然允许儿童在进入青春期后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但并未明确界定「青春期」的定义;此外,相关申请还需要证人支持,且女性前往法院时必须有男性监护人陪同,令司法救济过程困难重重。
经济危机加剧童婚
除了法律保护倒退外,阿富汗女童失学问题及当地的经济危机也加剧了童婚的风险。报导指出,估计有近85%的阿富汗人正处于艰难求生的边缘,部分家庭为了取得男方支付的「聘金」以维持生计,因而更早安排女儿结婚。「阿富汗妇女历史转型运动」创办人之一萨伊(Roqia Saee)批评,塔利班将童婚纳入正式的法律结构,只会使其得以延续并进一步扩大。
有媒体引述联合国报告报道,自2021年8月塔利班重新掌权以来,该组织已颁布超过470项法令、指示和命令,其中79项专门针对妇女和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