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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03:11:50

北都條例審議30小時 梁美芬稱「小兒科」:防安全帶事件重演 批想放暑假者有「公主病」

《北部都會區發展條例草案》將於11月11日恢復二讀,相關法案委員會主席梁美芬今日(14日)與傳媒茶聚時表示,條例牽涉本港三分之一土地、17條現行法例,審議30小時絕對不算多,對比以往有草案需審80多小時,只屬「小兒科」。她強調議員有責任嚴格把關,一字一墨審議是為了保障公眾利益,並防止「安全帶事件」等立法漏洞重演。

條例極具法律深度 聯動17條全港性法例

梁美芬指,北都條例草案在法律層面上極具深度,該專屬法例不僅涉及土地及起樓興建等六個「拆牆鬆綁」的範疇,其條例草案更與《區議會條例》、《新界條例》及《公安條例》等超過17條全港性現行法例同時適用。法案委員會在審議主體法例的同時,亦需一併審閱5條附屬法例的草稿、1份技術備忘錄及1份公告。

立法會《北部都會區發展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
《北部都會區發展條例草案》將於11月11日恢復二讀。資料圖片
《北部都會區發展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主席梁美芬。
梁美芬指,條例牽涉本港三分之一土地、17條現行法例,審議30小時絕對不算多。
梁美芬指,北都條例草案在法律層面上極具深度,該專屬法例涉及六大範疇。

她強調,普通法制度下法庭在處理爭議時,只會根據制定的法律條文字眼進行裁決,而不會考慮政府的非法律約束力解說文件,如《基本法》重要案例「吳嘉玲案」已清楚說明此原則。因此,法案委員會必須對條文的中英文版本進行嚴格、精準的「驗屍」式審議,確保字眼無誤。

成功爭取多項修訂 修正英文翻譯誤差

梁美芬指在法案委員會的堅持下,政府已接納多項具建設性的修訂建議,舉例原草案中將民事性質的「財政罰則」(financial penalty)錯誤寫成包含刑事性質的「罰款」(fine),兩者法律後果差異巨大,經法律界委員指出後已獲修正。另外,委員亦成功要求未來成立的法人團體,其運作報告必須提交至立法會省覽,確保議員能代表公眾進行發言與監督,而非單純向政府提交。

對於有委員質疑審議冗長,被問及當時有否打算增加會議時間,梁美芬稱「無打算增加,亦無打算減」,形容30小時的審議時間在立法會歷史上僅屬「小兒科」,若除以15名不同專業背景的委員及政府官員的發言時間,實際發言空間有限。

有委員問暑假開會否 梁:只想放暑假的人有「公主病」

梁美芬更透露,曾有委員在7、8月期間詢問是否需要開會,並預期只需召開兩次會議即可完成,她對此說法表示「唔應該」,絕對無法同意。她直斥只想放暑假的人有「公主病」,強調立法會議席應當好好珍惜。她直言,若不打算認真審議,當初就不應該報名加入該委員會,應將席位讓給其他真正想認真做事的人,否則會對其他認真盡責、準時出席的委員不公道。

她強調,北都牽涉香港三分一土地及未來280萬人口的發展,每一字一墨都具法律約束力,所有委員均有責任認真審議,以防止「安全帶事件」重演。她認為應為公眾及「新丁」議員做好榜樣,如果只用4小時會議完成審議,相信無法向公眾交代,「如果北都都Hea過,咩都會變成『安全帶事件』」,「如果一次會議大家最喜歡…咁(草案委員會)主席都好易做,一過2分鐘就冚」。

記者、攝影:李健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