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港聞
2026-10-13 03:15:03

犬舍兼職管理員遭狗咬傷患創傷後遺症 索償被指是義工 官令犬舍須賠8.9萬

犬舍兼職管理員於2022年用圍欄將狗隻趕回狗倉時,遭狗隻咬傷面部和雙手,須縫針及進行骨科手術等,另被診斷出創傷性壓力症候群。她入稟區域法院,向涉事犬舍經營公司申索僱員補償,法官梁國安昨頒下判詞,指雖然犬舍公司稱申索人只是義工,而薪金只是其他「有心義工」眼見申索人生活拮据而捐出的心意,但相關說法欠缺證據支持,而申索人受薪及聽命於犬舍分配工作,故裁定申索人勝訟,犬舍一方須賠償約8.9萬元,並須付利息和訟費。

犬舍指申索人僅為義工雙方無僱傭關係

申索人王寶琪WONG PO KI,答辯人為Kelly Animals Shelter Company Limited(下稱KAS)。

判詞指,KAS是動物庇護公司,在元朗流浮山經營一間犬舍。申索人受僱為該狗舍的兼職管理員,在2022年11月16日下午約3時,她用圍欄將狗隻趕回狗倉時,遭一隻狗襲擊及導致身體多處受傷,她被送往天水圍急症室,之後到屯門醫院骨科住院診治。她在4日後出院,但仍須接受骨科、物理治療、職業治療及精神科等治療。

KAS對意外發生經過、申索人的傷勢和治療情況,均沒有爭議,但提出申請人只是義工,雙方並非僱傭關係,僅曾 「就個別義工用私人送贈禮物的方式」及提供「心意津貼」,又指「津貼」與KAS無關。

法庭今年4月23日就本案進行審訊,KAS代表卻遲到約50分鐘,並解釋去錯法庭,但當時審訊已完畢一段時間,申索方已離開法庭,故法庭指示KAS如果要求重審,須在14天內提出申請,惟KAS事後沒有作出任何正式申請,只是單方面寫信給法庭,故梁官頒下本判詞。

支薪須簽收寫明義工籌募車馬費及心意津貼

根據申索人的證人陳述書,他曾在涉事犬舍當義工。至2022年9月,他看見KAS在Facebook招聘全職及兼職狗舍護理員,於是他聯絡上KAS的管理職員,並在9月5日接獲KAS職員聯絡及商討工作安排,當時雙方同意日薪為800港元。當晚亦有WhatsApp記錄顯示對方向申索人表示「請明天返Shelter返工」。

申索人後來再被加到一個WhatsApp群組,群組成員包括KAS董事及其他職員,群組對話則多數與犬舍工作相關;該群組後來被更改名為「KAS x Part time 1」 ,並新增了3位KAS兼職員工。

梁官在判詞指,申索人承認並未與KAS簽署僱傭合約,而他支薪時須在KAS筆記簿上簽收,筆記上寫有「現收取由各位義工籌募之車馬費及心意津貼款項共…」,但法庭並非僅僅倚賴文件字眼來判決。KAS的招聘廣告清楚列出工作範圍、工時和薪金,而WhatsApp群組訊息亦顯示,申索人的工作日子、時間和性質均由KAS管理和安排。

官指犬舍方證據也支持雙方有僱傭關係

雖然KAS謝姓女董事的證人陳述書指,「……幾位有心義工得知王寶琪小姐生活拮据,據說連坐車到我們場地及食飯開支都沒有……一班義工經商議由他們夾份捐些錢給王寶琪小姐作為小小心意……他們用了心意津貼來記錄捐贈給王寶琪小姐的錢…」。但KAS沒有提供相關證據細節,例如「有心義工」的姓名、他們如何商議、如何籌錢等,更沒有傳召「有心義工」作為證人。

梁官又指,支付申索人的款項來源如何,並不影響法庭決定這是否屬僱員薪金,KAS的證據不足以推翻申索方的證據及相關文件,而且謝的證人陳述書更指申索人「沒有按照(謝)的指引行事,用了不當的方法」,才不幸被狗咬傷,顯示出申索人須遵從KAS指示的方法工作,所以就連KAS一方的證據,其實也支持雙方是僱傭關係,而申索人在工作期間是否有疏忽,其實不影響其僱員補償申請。

最終,梁裁定申索人勝訴,KAS須負上法律責任,考慮到事件中申索人臉部和雙手被狗咬傷,其右尾指中骨碎折、門牙也被咬崩,她須縫針、接種瘋狗症及破傷風疫苗、及做手術在骨折處植入螺絲等,另被診斷出創傷性壓力症候群,並因受傷而引致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4.5%。梁官裁定KAS須向申索人賠償約8.9萬元,並須支付利息和訟費。

案件編號:DCEC2274/2024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