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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6:05:38
律师会倡准事务律师任资深大状 汤文龙冀扩大法官人才库
律师会早前向立法会提交书面意见,建议修例允许适合的事务律师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会长汤文龙表示,律师会建议修例,是因为香港长期面对法官人手不足的问题,希望更多具备实力的专业人士有机会担任更高级别法院的法官。他续指,现今的法律服务远比过去复杂,涵盖知识产权、航运法,甚至新兴的太空法等,律师会希望相关专才亦有机会出任法官。
遴选法官时 资深大律师资格是重要考量
汤文龙指出,律师会建议修例的核心目的,是希望让更多人能晋升至高等法院担任法官,如今虽然没有硬性规定高等法院法官必须是资深大律师,但实际遴选的时候,是否有资深大律师资格往往是重要考虑条件。他强调,修例并不代表所有事务律师都会自动成为资深大律师,只是希望设立一套机制,让合适的人士有机会获得资格。「我们希望让更多律师有机会回馈香港,回馈国家,乃至为国际社会作出更多贡献。」
汤文龙指出,律师会建议修例的核心目的,是希望让更多人能晋升至高等法院担任法官。
与政府律师准任理念相通
至于是否可以设立法官培训机制,汤文龙指,内地等部分司法管辖区的确设有法官学院,惟香港奉行普通法制度,向来没有这一套机制。他重申,如果律师业界近14,000名律师中,只要有一小撮人取得资深大律师资格,又有志成为法官,就能在一定程度上纾缓法官短缺的问题。
汤文龙提到,律政司数年前已修例,容许政府内部律师成为资深大律师,今次与过去修例的背后理念相通。他补充指,资深大律师本来就是一种类别,在英国,不论是事务律师还是大律师同样都可以成为资深大律师。至于未来的后续工作,汤文龙表示,若各界对修例有疑问,律师会会详细解释建议修例的原因,指看不到制度会带来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