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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17:49:39

申請公屋「見主任」要查支付寶微信?多名過來人爆親歷真相:有要求現場做「呢件事」|Juicy叮

輪候公屋至詳細審查階段,會安排「見主任」進行詳細資格審查,有即將面見的網民在社交平台發問「見主任的時候支付寶的交易紀錄會睇嗎」,掀起熱烈討論。隨着電子錢包日漸普及,不少公屋申請人都擔心自己隱瞞了資產而不自知。到底支付寶、微信支付、馬會戶口以至八達通的結餘和交易紀錄,在資產審查時是不是必須開誠布公?

隨着電子錢包日漸普及,不少公屋申請人都擔心自己隱瞞了資產而不自知。(資料圖片)
有即將面見的網民在社交平台發問「見主任的時候支付寶的交易紀錄會睇嗎」,掀起熱烈討論。(帖文截圖)
到底支付寶、微信支付、馬會戶口以至八達通的結餘和交易紀錄,在資產審查時是不是必須開誠布公?(資料圖片)
網民意見。(帖文留言截圖)
網民意見。(帖文留言截圖)
網民意見。(帖文留言截圖)
網民意見。(帖文留言截圖)
網民意見。(帖文留言截圖)
網民意見。(帖文留言截圖)
網民意見。(帖文留言截圖)
網民意見。(帖文留言截圖)
網民意見。(帖文留言截圖)
網民意見。(帖文留言截圖)
網民意見。(帖文留言截圖)

 

樓主急問:「見主任睇唔睇支付寶?」

樓主在網上發帖,直截了當提出疑問:「你好想問問大家,見主任的時候支付寶的交易紀錄會睇嗎」。這個問題隨即引來大批「過來人」和網民熱烈討論。不過,網民的答案卻呈現兩極化,有網民言之鑿鑿表示「要查」,有網民則表示「完全沒問過」,反映出房署主任的審查手法似乎「因人而異」。

主任做法各有不同 多名申請者現場被要求「開 App」

有網民直言,審查標準完全取決於當天遇上哪一位主任:「問都無用,每個主任做法不同。」、「各有不同,我就没」。有網民分享自己主動「交心」的經歷,表示有些主任會豁免檢查金額較小的電子錢包:「我見時主任話馬會戶口需要,電子錢包(儲值支付工具)不需要,但我主動開給主任㖒。所以建議你別放太多錢在電子錢包裡,因為每位主任的要求不同:有些主任只著重審查銀行戶口、馬會投注戶口、股票等大額資產,認為電子錢包(通常只有幾百至幾千元)不影響大局……」

不過,多名有「見主任」經驗的網民表示,遇到非常嚴格的主任,甚至要求即場解鎖手機:「會睇支付寶餘額」、「有睇,連WeChat錢包都睇」。

過來人強烈警告:隱瞞資產隨時變「刑事欺詐」

部分網民則抱持非常嚴肅的態度,警告樓主指政府部門「查資產」的力度不容忽視,千萬不要抱有僥倖心理:「所有資產,戶口記錄(不論銀行,馬會,支付寶,微信等等)逢可以有錢轉賬入數出數嘅方式都會查,多少1毫子都要申報,無得隱瞞,唔申報查到就刑事欺詐!唔批比你仲告返轉頭,監都有得坐,唔係講小,你係問緊政府攞嘢,唔係普通公司!」

有網民亦附和表示:「一定在範圍內,如果隱瞞就係為自己埋下炸彈」。

不能掉以輕心!八達通、PayMe、馬會戶口款項都要申報?

事實上,有關電子錢包需不需要申報的問題,在多個公屋申請群組中亦曾有網民查問,翻查過去的討論,不少過來人都分享過不同的情境:

八達通都要當現金?

有過來人指出,八達通結餘其實等同手頭現金:「八達通都要計落現金到」。但亦有網民質疑:「下?實體八達通都要印結餘出嚟俾佢睇?」,其他網民回覆指出,通常不超過$5000的現金及八達通餘額,主任會當作一般現金申報:「我見果個就咁睇完就算,不過話你知唔好隱瞞,佢要查就一定查到」。

馬會戶口是重災區

相比起電子錢包,馬會投注戶口幾乎是必查項目,有網民分享,即使是已經很久沒用、裏面只有個位數結餘的戶口,也必須申報:「我問支付寶,拍住賞果D,主任話唔使,馬會戶口就開app抄底5元結餘,真是個個做法唔同。」甚至有朋友因為忘記了自己擁有一個已凍結的銀行及馬會戶口,被抽查中而虛驚一場,主任更要求他「去取消左佢,所以唔用個啲戶口係你名但冇錢都要報,唔用就直接取消埋佢」。

「螞蟻銀行」不等於「支付寶」

有心水清的網民提醒,很多人分不清電子支付與虛擬銀行的分別:「支付寶?定螞蟻銀行呀?支付寶=電子支付,5000樓下唔駛報; 螞蟻銀行=銀行户口=1亳子都要報」。

房署指引:$5,000是關鍵分水嶺

雖然網民意見眾說紛紜,但翻查房屋署公屋申請有關「入息及資產淨值計算方法」的官方指引,雖然當中沒有明確提及「電子錢包」這四個字,但指引寫得非常嚴密:「申請者及所有家庭成員(包括未滿18歲者)均須填報擁有或與他人共同擁有的資產或該類資產的任何權益」。換言之,正如大量網民指出,電子錢包(如 AlipayHK、WeChat Pay、PayMe、八達通等)內的款項,在法律定義上無疑屬於個人擁有的資產或權益,因此理論上是必須填報。

此外,指引在「存款、手頭現金及借出的貸款」資產一項中,列明:「在簽署申請表/聲明書日持有幣值港幣5000元或以上港幣及外幣的手頭現金」均須申報。這亦解釋了為何大部分有「見主任」的網民表示,實際面見時不超過$5,000的話,可以當現金合併申報或不需特別分開列出:「佢會電子錢包當係你褲袋入面個銀包咁睇,話個總數俾佢知就ok」;「我計咗入現金寫咗共$3000,同主任講咗現金$3000包括支付寶/payme/馬會戶口。」;「香港錢包唔過$5000,唔洗報」。

網民終極建議:如實相報,莫因小失大!

總括而言,對於電子錢包是否須要上報的問題,為了順利上樓,網民普遍建議:「如實相報,有幾多填幾多」,寧可主動申報,也不要賭運氣,尤其是金額超過5000元的電子錢包更必須申報。

此外,網民們又提醒,避免把大量資金(特別是接近或超過 $5,000)囤積在電子錢包或馬會戶口內。對於那些幾年沒用、不記得有沒有結餘的投注戶口或虛擬銀行戶口,建議在審查前「直接取消埋佢」,免生枝節。

最後,網民們均強調,申請公屋資產審查是一場「誠實的考驗」,萬一被房署發現刻意隱瞞,被取消資格事小,背上刑事欺詐罪行而坐監就真的是「因小失大」了。

來源:facebook@公屋討論區、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