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港聞
2026-10-09 20:15:55

机管局前总经理涉受贿100万元 助工程商获三跑钢平台分判合约 1人离世2人罪脱

时任机管局总经理殷国强涉于2020至2022年间,串谋「多金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李锦安及其亲相屈纪章,协助「多金」获得香港国际机场三跑道系统项目的钢平台分判合约。3人否认一项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区域法院法官王诗丽指殷国强上月因病离世,毋须处理其控罪裁决 ;另由于特赦证人的供词含糊其辞并有所隐瞒,法官认为其证供并非完全真实,裁定控方未能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李锦安及屈纪章犯罪,故裁定两人无罪释放。

3名被告依次为殷国强(62岁、机管局前总经理)、李锦安(62岁、「多金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及屈纪章(56岁、「日鉄物产(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多金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是三跑项目钢工程分判商。

机管局时任总经理殷国强、「多金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李锦安及其亲信屈纪章,涉嫌串谋使殷国强收受贿款100万港元,以协助多金取得三跑项目主要填海工程临时钢平台供应及安装分判合约,而该份分判合约价值逾3,700万港元。

控方案情指,殷国强利用项目经理身分及职权,协助李锦安及「多金」获得香港国际机场三跑道系统项目的钢平台分判合约。控方主要依赖特赦证人萧新衍的证词来举证,惟法官王诗丽认为萧新衍并非一名可信及可靠的证人,他作供时显得含糊其辞,避重就轻,前后不一,声称完全不记得任何细节,并不愿意向法庭披露事件的全部真相。

法官王诗丽认为萧新衍的证词既不可靠,亦不足以作为定罪的稳妥基础,遂裁定控方未能达致毫无合理疑点的举证标准,裁定李锦安及屈纪章无罪释放。另一方面,廉署通知法庭殷国强在9月19日因病离世 ,故法庭不会处理就殷国强的控罪作出裁决,其控罪书已无法律效力。

案件编号:DCCC 583/2023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