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明均等培正校友告浸聯會案 浸聯會指文件已提教育中心 校友指當時理解屬母校擁有
「電子大王」顧明均等6名培正小學校友控告母校辦學團體浸聯會案,今於高等法院續審。浸聯會一方續盤問原告之一、培正同學會副會長黎藉冠,指涉案小冊子有提到新教學大樓8樓以上將用作教育中心,並沒有失實陳述。黎則稱當時理解教育中心是培正小學所擁有,設有音樂室和活動室等供小學生使用,後來發現教育中心與培正小學無關,「但全部錢就小學俾」。
2012年發現校監寫給律師信件而得知信託關係
原告為黎藉冠、顧明均、錢世傭、Woo Hon Yue、Chan Tak Wah及Ko Jack Lum,由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及大律師吳家彰代表。被告為香港浸信會聯會,由資深大律師陳樂信、大律師葉海琅及高麟代表。
黎藉冠今續出庭接受被告方盤問。被告方指,黎昨供稱除了追討8000元,亦是為了保護母校資產而入稟提告,但黎的證人陳述書卻從未提到信託關係。黎同意,並確認自2018年入稟提告、及至往後3年都沒有這部分,而是後來更換法律團隊,與其他原告商討後才加入此部分。
惟黎供稱,他們一直都知道浸聯會以信託形式管理培正小學的資產,而過去寫信投訴浸聯會時亦有提到此信託關係,又指他早於2012年至2013年間在處理學校「入伙紙」時,因發現校監寫給律師的信件,而得知信託關係。
當初理解教育中心屬母校擁有 後發現與培小無關
被告方又提到,黎在2008年就涉事大樓項目捐出8000元,對當時的他而言,這是否一個重大決定。黎稱「好難答你……依家咁耐,唔記得」。被告方續提出,事隔已久,故黎亦難以記得當時想法,及有甚麼因素導致他作出捐款決定。黎同意。
被告方指黎在2020年錄取的證人陳述書,並未提到有關失實陳述的基礎,即相關籌款小冊子和信件等文件,而是在2023年的補充證人陳述書才提及。黎同意,稱因為隨事態發現,才慢慢尋回文件,記憶亦逐漸變得清晰。
被告方續指,相關文件有提到新大樓8樓以上將用作教育中心,而且沒有指出教育中心是培正小學一部分、或新大樓是培正小學專用。黎同意文件內容,但指當時沒有提及大專,而他理解教育中心有音樂室和活動室等,是培正小學所擁有,當中設備亦供小學生使用,直到後來發現教育中心與培正小學無關,「但全部錢就小學俾」。
案件編號:HCA2741/2018
法庭記者:王仁昌